第四節 債務人財產
一、債務人財產的一般規定
(一)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財產,為債務人財產。
【例題·多選題】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財產中,屬于債務人財產的有( )。(2008年)
A.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房屋
B.破產宣告后破產人得到的銀行存款利息
C.破產申請受理時債務人用于抵押擔保的財產
D.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務人財產。債務人財產包括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選項AC),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選項BD)。
(二)債務人財產的收回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2.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可以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
二、破產撤銷權與無效行為制度
(一)撤銷權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1)無償轉讓財產的;
“財產”既包括實物資產也包括財產性權利,其行為方式也不完全局限于“轉讓”,無償設置用益物權也應包括在內。
(2)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僅限于“價格”,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其他交易條件明顯不合理,也可以撤銷。
(3)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該條款是指對原來已經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務“事后”補充設置擔保(只要補充設置擔保的行為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就可以撤銷),不包括債務人在可撤銷期間內設定債務的“同時”提供的財產擔保(該情形并未造成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
(4)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
(5)放棄債權的。
2.個別清償的撤銷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1)“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是指對無財產擔保債權人的個別清償,有財產擔保債權人不受限制。
(2)應將可撤銷行為限定在“惡意所為”的范圍內,對清償是否存在惡意,可以根據被清償的債權人與債務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者其他特殊利益關系等情形來分析確認。
(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
3.在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2年內,債權人可以行使破產撤銷權或者針對債務人的無效行為而追回財產。在此期間追回的財產,應當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對“全體債權人”進行追加分配。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2年后,追回的財產不再用于對全體債權人清償,而是用于對追回財產的債權人“個別”清償。
提示:(1)能否撤銷,一看行為,二看時間。超過1年或6個月的,不能撤銷。
(2)管理人、債務人、債權人均可以行使撤銷權。
(3)企業破產法將可撤銷行為的可追溯時點提前到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將撤銷權的行使期間向后延伸到破產程序終結2年內。
【例題·多選題】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債務人甲企業的破產申請,甲企業的下列行為中,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有( )。
A.甲企業于2007年3月1日對應于2007年10月1日到期的債務提前予以清償
B.甲企業于2007年2月1日向乙企業無償轉讓10萬元的機器設備
C.甲企業于2006年9月1日與其債務人丙企業簽訂協議,放棄其15萬元債權
D.甲企業于2007年2月10日將價值25萬元的車輛作價8萬元轉讓給丁企業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別清償的撤銷。
(二)無效行為
1.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
2.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
提示:根據《刑法》的規定,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財產、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金。
【例題·單選題】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1年前,債務人所為的下列行為中,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B.債務人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C.債務人承認不真實的債務
D.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破產法的規定。(1)選項AB: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的行為才可以撤銷,1年前的行為不能撤銷;(2)選項C:屬于無效行為,與時間無關;(3)選項D: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的個別清償才可以撤銷,1年前的個別清償不能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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