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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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 |
第 2 頁: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
第 3 頁:或有事項的確認 |
第 4 頁:預計負債的計量 |
第 5 頁:對預計負債賬面價值的復核 |
第 6 頁: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
第 7 頁:產品質量保證 |
第 8 頁:虧損合同 |
第 9 頁:重組義務 |
第 10 頁:預計負債的列報和披露 |
第 11 頁:或有資產的披露 |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第十三章或有事項第一節或有事項概述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
或有事項具有以下特征:
(一)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即或有事項的現存狀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引起的客觀存在。
【提示】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經營虧損等事項,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的或有事項。
(二)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即或有事項的結果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或者或有事項的結果預計將會發生,但發生的具體時間或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三)由未來事項決定。即或有事項的結果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
常見的或有事項有: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環境污染整治、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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