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享受退稅的兩大類
退(免)稅辦法 |
適用企業和情況 |
基本政策規定 | |
企業 |
具體情況 | ||
免抵退稅 |
生產企業 |
(1)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2)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 |
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
免退稅 |
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 |
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以下稱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 |
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
(三)增值稅出口退稅率
增值稅出口貨物退稅在具體計算時分別不同情況采用規定的退稅率、適用稅率、征收率等三類情況。
適用不同退稅率的貨物勞務,應分開報關、核算并申報退(免)稅,未分開報關、核算或劃分不清的,從低適用退稅率。
【注意理解】
、僭鲋刀惓隹诘耐硕惵蕿槭裁纯赡懿坏扔谶m用稅率
②征收率適用情況
【出口退稅率的一般規定】
1.除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而明確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以下稱退稅率)外,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其適用稅率。
2.“營改增”應稅服務的退稅率采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出口退稅率的特殊規定】
1.外貿企業購進按簡易辦法征稅的出口貨物、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出口貨物,退稅率分別為簡易辦法實際執行的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退稅率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稅率和出口貨物退稅率孰低的原則確定。
2.出口企業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費用的退稅率,為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四)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出口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的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按出口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的出口發票(外銷發票)、其他普通發票或購進出口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確定。
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出口行為 |
出口企業 |
退免稅計稅依據 |
出口貨物、勞務(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除外) |
生產企業 |
出口貨物、勞務的實際離岸價(FOB)。 實際離岸價應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準,但如果出口發票不能反映實際離岸價,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予以核定 |
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 |
生產企業 |
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海關保稅進口料件的金額后確定 |
國內購進無進項稅額且不計提進項稅額的免稅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貨物 |
生產企業 |
按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的金額后確定 |
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第一時間獲取最新資訊、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注冊會計師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微信搜索"566注冊會計師"
注冊會計師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