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5 頁:多選題 |
第 8 頁:計算題 |
第 10 頁:綜合題 |
第 11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15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17 頁:計算題答案 |
第 20 頁:綜合題答案 |
三、計算題
1.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題下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主要從事家用電器的生產和銷售,產品銷售價格為公允價格。2010年,甲公司由于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出口業務受到了較大沖擊。為應對金融危機,甲公司積極開拓國內市場,采用多種銷售方式增加收入。2010年度,甲公司有關銷售業務及其會計處理如下(不考慮增值稅等相關稅費)。
(1)2010年6月3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銷售合同,以800萬元價格向乙公司銷售一批B產品;同時簽訂補充合同,約定于2010年7月 31日以810萬元的價格將該批B產品購回。B產品并未發出,款項已于當日收存銀行。該批B產品成本為650萬元。7月31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回該批B產品,同時支付有關款項。
(2)甲公司為推銷新研發成功的C產品,承諾購買該新產品的客戶均有6個月的試用期,如客戶試用不滿意,可無條件退貨,2010年12月1日,C產品已交付買方,售價為100萬元,實際成本為90萬元。2010年12月31日,貨款100萬元尚未收到。
(3)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銷售D產品1 000臺,商品已經發出,每臺成本為0.4萬元。合同約定:甲公司委托丙公司按每臺0.6萬元的價格對外銷售D產品,并按銷售價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勞務報酬。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交來的代銷清單,代銷清單列明已銷售代銷的D產品500臺。
(4)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與丁公司簽訂銷售合同,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丁公司銷售一批E產品,合同約定銷售價格是4 000萬元,從2010年12月31日起分5年于次年的12月31日等額收取。該批E產品的成本為3 000萬元。如果采用現銷方式,該批E產品銷售價格為3 400萬元。
要求:
(1)根據資料(1),判斷甲公司2010年度是否應當確認收入,并說明判斷依據。
(2)根據資料(1)~(4),計算上述業務對甲公司2010年度收入、期間費用及營業利潤的影響。(答案中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2. 遠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洋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商品銷售價格除特別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稅額。2011年12月,遠洋公司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資料如下:
(1)12月1日,對A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諾付款。為及時收回貨款,給予A公司的現金折扣條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因素)。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60萬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現金折扣金額后的款項,并存入銀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來函,要求對當年11月10日所購商品在價格上給予10%的折讓(遠洋公司在該批商品售出時確認銷售收入500萬元,未收款)。經查核,該批商品外觀存在質量問題。遠洋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讓要求。當日,收到B公司交來的稅務機關開具的索取折讓證明單,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3)12月30日,與C公司簽訂協議,向C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銷售價格為200萬元;該協議規定,遠洋公司應在2012年5月1日將該批商品購回,回購價為220萬元。款項已收到,商品并未發出。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50萬元。
(4)遠洋公司經營以舊換新業務,12月31日銷售W產品2件,單價為5.85萬元(含稅價格),單位銷售成本為3萬元;同時收回2件同類舊商品,每件回收價為1 000元(不考慮增值稅)。遠洋公司收到扣除舊商品的款項存入銀行。
(5)12月25日,與F公司簽訂協議,委托其代銷商品一批。根據代銷協議,遠洋公司按代銷協議價收取所代銷商品的貨款,商品實際售價由受托方自定。該批商品的協議價為6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實際成本為48萬元。商品已運往F公司,假設無論商品是否售出F公司均不得將商品退回,至年末F公司對外售出80%。
(6)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當月1日所購商品的20%。經查核,該批商品存在質量問題,遠洋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貨要求。當日,收到A公司交來的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證明單,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支付退貨款項。
要求:
(1)根據資料(1)~(6),判斷各交易或事項是否確認或沖減企業12月份收入,若確認或沖減收入,說明對收入的影響金額,并簡要說明原因。
(2)計算遠洋公司12月份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3. 2010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本題下稱“甲公司”)與乙房地產開發商(本題下稱“乙公司”)簽訂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總價款為12 000萬元,建造期限2年,乙公司于開工時預付20%的合同價款。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開工建設,估計工程總成本為10 000萬元。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實際發生成本5 000萬元。由于建筑材料價格上漲,甲公司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7 500萬元。為此,甲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價款600萬元,但未能與乙公司達成一致意見。
2011年6月,乙公司決定將原規劃的普通住宅升級為高檔住宅,與甲公司協商一致,增加合同價款2 000萬元。2011年度,甲公司實際發生成本7 150萬元,年底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生1 350萬元。
2012年2月底,工程按時完工,甲公司累計實際發生工程成本13 550萬元。
假定
(1)該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甲公司采用累計實際發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
(2)甲公司2010年度的財務報表于2011年1月10日對外提供,此時仍未就增加合同價款事宜與乙公司達成一致意見。
要求:計算甲公司2010年至2012年應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費用,并編制甲公司與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以及計提和轉回合同預計損失相關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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