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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綜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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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并委派A注冊會計師為項目合伙人。在接受委托后,A注冊會計師發現甲公司業務流程采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審計項目組成員均缺少這方面的專業技能。A注冊會計師了解到某軟件公司張先生曾參與甲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設計工作,因此,聘請張先生加入審計項目組,測試該系統并出具測試報告。在審計過程中,A注冊會計師要求審計項目組成員相互復核所執行的工作,并在工作底稿的復核人員欄簽字。在復核過程中,審計項目組成員之間在某個專業問題上存在分歧,A注冊會計師就此問題專門致函有關部門進行咨詢,始終沒有得到回復。考慮到該項業務的高風險性,在出具審計報告后,ABC會計師事務所專門指派未參與該項業務的經驗豐富的注冊會計師實施了項目質量控制復核。
要求:指出ABC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審計項目組)在業務質量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解析:
(1)在業務承接時.沒有開展恰當的初步業務活動或評價專業勝任能力。審計項目合伙人及組內成員均缺乏計算機系統方面的專業技能。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委托具有必要素質、專業勝 任能力的員工,按照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和業務準則的規定執行業務.以使會計師事務所和項目合伙人能夠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委派的項目合伙人A及其項目組其他人員均不具有甲公司審計T作需要的汁算機信息技術知識,應該選派有該專業能力的人員來承擔該項工作。
(2)聘請的專家張先生缺乏獨立性。為鑒證客戶提供與鑒證業務對象的數據或其他記錄相關 的業務會產生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張先生是參與甲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設計工作的人員,如果參與審計工作對甲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評價,屬于自己評價自己的設汁成果,會產生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3)審計小組人員之間互相復核無法達到要求。復核人員應當擁有適當的經驗、專業勝任能力和責任感.因此,確定復核人員的原則是.由項目組內經驗較多的人員復核經驗較少的人員執行的工作,這樣才能夠達到復核的目的。A注冊會計師安排項目組人員內部的交互復核。沒有按照復核的要求選擇恰當的復核人員.存在問題。
(4)審計項目組成員之間存在意見分歧尚未解決就出具審計報告是不恰當的。在業務執行中,存在意見分歧是正常的現象。只有經過充分的討論,才有利于意見分歧的解決,會計師事務 所應該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和程序來解決分歧,只有在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后.項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報告。如果在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前,項目合伙人就出具報告.不僅有失應有的謹慎。而且容易導致出具不恰當的報告,難以合理保證實現質量控制的目標。
(5)出具審計報告后進行質量控制復核是不恰當的。需要進行項目質量復核的業務,應當要求在出具報告前完成質量控制復核,且對于復核提出的重大事項得到滿意解決的基礎上。項 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報告。甲公司的審計業務被評價為高風險業務,應該進行質量控制復核,對于復核時問的確定,應該是在出具審計報告前。而不是在出具審計報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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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A注冊會計師作為項目合伙人,根據審計業務的要求,組建了甲公司審計項目組。假定存在下列情形:
(1)A注冊會計師以市場價格購買甲公司開發的房產一套,并一次性支付房款150萬元。
(2)A注冊會計師的母親于2012年購買甲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面值2000元,即將到期。
(3)接受委托后,項目組成員B被甲公司聘為獨立董事。為保持獨立性,在審計業務開始前,ABC會計師事務所將其調離項目組。
(4)ABC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C不屬于項目組成員,其妻子繼承父親遺產,其中包括甲公司內部職工股20000股。
(5)項目組成員D的堂兄在甲公司擔任后勤部副主任。
要求:針對上述情形,分別判斷是否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解析:
(1)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項目合伙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房屋,且款項已經全部支付,與甲公司之間不存在經濟利益關系,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
(2)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項目合伙人的主要近親屬擁有審計客戶直接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3)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會計師事務所的員工同時擔任審計客戶的獨立董事,所產生的自我評價、經濟利益的不利影響非常重大,以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所以即使調離項目組,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也非常重大。
(4)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的主要近親屬通過繼承方式從審計客戶獲得直接經濟利益,會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擁有這些利益是不允許的。
(5)對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項目組成員D的堂兄雖屬于其他近親屬,但堂兄的工作與財務報表的編制沒有直接的關系,所以對項目組成員D的獨立性不產生不利影響。
41Y公司系公開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2014年3月27日,北京ABC會計師事務所的A和B注冊會計師負責完成了對Y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工作,并于當日將審計報告及已審財務報表提交給Y公司,同日Y公司董事會批準報出報表,2014年4月1日對外正式報出。
(1)Y公司2014年1月5日為甲公司200萬元銀行借款提供信用擔保。2014年2月15日,甲公司因經營期貨業務失敗造成嚴重資不抵債,宣告破產清算,無力償還銀行借款。銀行因此向法院起訴,要求Y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支付借款本息220萬元。2014年3月10日,法院終審判決銀行勝訴,并于2014年3月20日執行完畢。在支付該筆款項當月,Y公司考慮到無法向甲公司追償,將其計人營業外支出。
(2)2014年3月29日,Y公司2013年12月10日售出的商品1000萬元被退回。
要求:
(1)針對上述事項中的期后事項,請說明注冊會計師應提出的處理建議。
(2)如果Y公司拒絕注冊會計師針對上述事項中的期后事項所提出的處理建議,請指出注冊會計師應采取的措施。
(3)考慮到期后事項的影響,Y公司管理層于2014年4月1日簽署了書面聲明,這種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并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解析:
(1)事項一屬于期后事項的非調整事項,應當建議Y公司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事項二屬于期后事項的調整事項,應當建議Y公司調整財務報表中有關項目的金額。
(2)如果Y公司拒絕注冊會計師針對事項一的處理建議,應當考慮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Y公司拒絕注冊會計師針對事項二的處理建議,由于審計報告已經提交給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當通知管理層和治理層(除非治理層全部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在財務報表作出必要修改前不要向第三方報出。如果財務報表在未經必要修改的情況下仍被報出,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適當措施,以設法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采取的措施取決于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所征詢的法律意見。
(3)不符合規定。由于注冊會計師關注截至審計報告日發生的、可能需要在財務報表中作出相應調整或披露的事項,書面聲明的日期應當盡量接近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日期,但不得在其之后。由于書面聲明是必要的審計證據,在管理層簽署書面聲明前,注冊會計師不能發表審計意見,也不能簽署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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