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4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計算回答題 |
第 9 頁:綜合題 |
41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地處縣城,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3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在縣城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10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4000萬元,鋁合金結構件6000萬元(含稅價);
(2)建筑公司又將總承包額的二分之一分包給某建筑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以下簡稱安裝公司),分包合同記載勞務費2000萬元,鋁合金結構件3000萬元。工程所用鋁合金結構件材料6000萬元中,3000萬元由建筑公司自產貨物提供,3000萬元由安裝公司自產貨物提供;
(3)建筑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188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在完工時,建筑公司取得工程建設方給予的優質工程獎60萬元,其中支付10萬元給安裝公司;
(4)建筑公司自建同地段相同規格商品房3棟,合計工程成本2400萬元。該公司將其中一棟留作自用;一棟對外出售,合同注明價款1425萬元,但因對方未按期付款,企業收取違約金58萬元;最后一棟贈送給關聯企業;
(5)購進5套營業稅開票稅控系統,取得普通發票,注明每套價稅合計1.49萬元。企業已作為固定資產人賬;
(6)轉讓一塊土地使用權,取得收入210萬元。該土地使用權原系法院判決償債所得,原判決該土地使用權抵頂價款為158萬元。
(說明:當地建筑業成本利潤率為8%)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建筑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
(2)安裝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
(3)建筑公司自建和轉讓不動產應繳納的營業稅;
(4)建筑公司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納營業稅;
(5)建筑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總和;
(6)建筑公司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計。
參考解析:
(1)建筑公司承包工程繳納營業稅=(4000-2000+60-10)×3%=61.5(萬元)
(2)安裝公司應繳納營業稅=(2000+10)×3%=60.3(萬元)
(3)自建自用不繳納營業稅。
自建建筑物對外贈送,視同銷售,應當征收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兩道營業稅。
繳納的建筑業營業稅=2400×(1+8%)÷(1-3%)×3%×2/3=53.44(萬元)
轉讓不動產應繳納的營業稅=(58+1425×2)×5%=145.4(萬元)
應繳納營業稅合計=53.44+145.4=198.84(萬元)
(4)轉讓抵債得來的土地使用權,按差額征收營業稅
該建筑公司應納營業稅=(210-158)×5%=2.6(萬元)
(5)建筑公司繳納的營業稅合計=61.5+198.84+2.6-5×1.49÷(1+17%)×17%=261.86(萬元)
(6)建筑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3000÷(1+17%)×17%-188=247.9(萬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計=(261.86+247.9)×(5%+3%+2%)=50.9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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