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統一考試
考試工作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選聘辦)統一組織?荚嚨攸c設在16個州市,報考人員可根據個人情況自行選擇考點;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1.筆試。筆試時間為4月13日,共120分鐘。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為200分。
本次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科目和2013年全省普通公務員或法檢系統公務員或選調生招錄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采用相同試卷。
2.公布成績。筆試成績于2013年5月30日在云南人事考試網公布?忌捎5月21日至27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分數。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全客觀化試題,有關分數疑問可申請查分的對象,僅限于參加了考試但成績顯示為缺考的考生。
報考了全省普通公務員或法檢系統公務員或選調生招錄考試,兼報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的考生,用其全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作為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成績,同時在大學生村官選聘筆試成績公布欄公布。
根據所有報考大學生村官的考生《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省選聘辦將制定最低分數控制線,并按每個縣(市、區)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劃定進入復審面試范圍初步人選。
(四)復審面試
8月25日至9月10日期間,由各州市統一組織開展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
1.確認人選。由各州市對復審面試范圍初步人選進行確認。一是對報考全省普通公務員或法檢系統公務員或選調生招錄考試并已經過面試和體檢,兼報大學生村官選聘考試并進入復審面試范圍初步人選的考生,經確認后,不再參加大學生村官選聘復審面試;二是確認是否有自愿放棄選聘資格的考生。確認完成后,由各州市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并按每個縣(市、區)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復審面試正式人選。
2.資格復審。由各州市自行確定具體時間和地點,對面試正式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黨員證明或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凡有關材料與報名時填報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關材料者,一律取消選聘資格。
3.組織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人數與職位計劃數比例一般為2:1。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職位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開展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各地面試工作應于9月10日前完成。
面試工作采取組織面談、查閱檔案、量化打分、考察了解等方式開展,重點測試應聘人選的理想信念、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和學習實踐能力等基本素質;重點查看應聘人員是否清楚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關政策;重點了解應聘人員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認知水平、心理預期、思想準備以及將來的職業規劃、出路打算等。
4.確定綜合成績。根據面試情況測算出每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加分)×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
5.提出擬聘人選。各州市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聘計劃1∶1的比例提出擬聘人選,并經州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