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選聘1800名大學生村官到貧困村工作,主要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和村級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其中,選聘114名大學生村官到所在村的非公有制企業兼任大學生黨群專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對象
2011年及以后畢業的省內外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及符合上述條件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項目人員。
二、選聘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不限;
2、應屆畢業生能如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往屆畢業生須持就業報到證,在擇業期內尚未就業且按規定已進行登記注冊;
3、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
4、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學習成績良好;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6、“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在具備選聘條件的同時,須經縣級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參加選聘;
7、報考甘南州大學生村官的,在具備選聘條件的同時,原則上是甘南籍高校畢業生和非甘南籍且熟悉“藏漢”雙語的高校畢業生。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甘組通字〔2013〕16號)精神,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本地2013年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2、在村任職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聘期內戶口可留在原戶籍所在地,也可轉入任職的縣(市、區)所在地或鄉鎮。
4、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稱職,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可申請由國家代為償還。
5、到村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參加面向社會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