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yan2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公安基礎知識:對于自首如何處置
1.應當立即接受。
2.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必要時,公安機關可以錄音。
3.將訊問筆錄向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宣讀,經宣讀無誤后,簽名或者蓋章。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作為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檔備查。
4.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