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現象和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部表現和內部聯系相互關系的范疇
現象與本質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二者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
首先,現象和本質是相互區別、相互對立的。其具體表現是:
(1)現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人們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而本質則深藏于事物的內部,人們的感官不能直接感知,只能通過抽象思維才能把握。
(2)現象是個別的和具體的東西,而本質則是同類現象中一般的、共同的東西。同類現象具有共同的深刻的本質,而共同的本質則通過千差萬別的個別現象表現出來。
(3)現象多變易逝,本質則相對穩定。在客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本質是相對不變的,但它表現出來的現象則是經常變化的,不斷改變著自己的具體形態。
(4)現象比本質豐富、生動,本質則比現象單純、深刻。
其次,現象與本質又是相互聯系和辯證統一的。其具體表現是:
(1)現象不能脫離本質,任何本質都要通過一定的現象表現出來。本質是現象的根據,現象總是反映本質。
(2)本質也不能脫離現象,本質總是現象的本質,現象總是從不同的側面表現事物的本質。
現象和本質辯證關系的原理,對于我們認識世界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這一原理說明了科學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質與現象相互區別,由此決定了科學研究的必要性。馬克思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現形式和事物的本質會 直接合二為一,一切科學就都成為多余的了。”而本質與現象的聯系和統一,又使科學認識具有可能性。如果二者只有區別沒有聯系的話,一切科學認識也就成為徒 勞無益的事了。
其次,它說明了科學認識的任務和途徑。科學的任務在于揭示事物的本質,途徑和方法則是從事物的現象入手,透過現象去把握本質。因而我們在認識事物時,一方面要搜集豐富而全面的感性材料;同時,又要注重科學的思維方法,對各種現象加以分析,從而抓住事物的本質。
5.內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內在要素同這些要素的結構和表現方式的關系范疇
內容是構成事物一切要素的總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礎。形式是內容諸要素相互結合的結構和表現方式。內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內容都 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內容,沒有無內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沒有無形式的純粹的內容。事物的內容是無限豐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內容 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內容。當形式適合內容時,對內容的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當形式不適合內容時,對內容的發展起著 消極的阻礙作用。在把握內容和形式這對范疇時,既要重視內容,根據內容的需要決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創新;又要善于運用形式,發揮其積極作用,利用和創造 必要的形式,適時地拋棄與內容不相適應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