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規定的一定范圍內的人或者遺囑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法律制度。
2.繼承權:指繼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繼承權的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養老育幼,保護老人和兒童的合法權益的原則;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互諒互讓、和睦團結、協商處理遺產繼承問題的原則;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原則
繼承權的取得 取得的客觀依據,主要是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同時也輔之以撫養關系(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權的放棄 放棄繼承權的效力:不再參加遺產分配。繼承權的放棄條件:①須有放棄繼承權的明確表示(如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則應視為接受繼承);②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③放棄行為不得影響其法定義務的履行,否則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繼承權的喪失 指在法律規定的情形發生時,依法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包括:①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②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③遺棄被繼承人,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后有悔改表現且被繼承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不喪失繼承權);④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3.遺囑:是死者生前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務作出死后處分,并于死亡時發生執行效力的一種法律行為。遺囑的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4.遺產:是死者死后遺留下來的、其個人生前所有的合法的財產。
法定繼承 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以及遺產分配的原則均由法律規定的繼承方式。法定繼承的順序:有前一順序繼承人,后一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①在我國,法定繼承人范圍兩個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②兒媳或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的遺產沒有繼承權,除非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喪偶+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合法有效的遺囑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
遺贈 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被繼承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受遺贈人應在知道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是否接受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即接受繼承采用明示或默示方式均可,放棄繼承必須采用明示方式;而接受遺贈必須采用明示方式,放棄受遺贈則采用明示和默示方式皆可
【繼承同步練習題】張某有甲、乙、丙三子,張某去世后,沒有留下遺囑。其在遺產處理前,甲明確表示放棄繼承,乙明確表示要繼承,丙沒有作出放棄或接受繼承表示,那么丙的行為視為(B)
A.放棄繼承
B.接受繼承
C.喪失繼承權
D.轉繼承
【解析】本題考查法律常識。《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本題中,丙為張某的繼承人,沒有表示,視為接受繼承。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選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