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
第 2 頁:二、關于報名 |
第 3 頁:三、關于考試及體檢 |
第 4 頁:四、報名咨詢事項 |
廣州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認定和計算,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什么證明材料?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級(不含直轄市)以下黨政機關,或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工作經歷以取得畢業證的時間為起算時間,在校學習期間的實習、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累計計算。
職位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的工作經歷證明,累計時間達到2年以上。
2.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3.如何界定201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
201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如何理解“考錄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為招考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等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報考人員均須回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職位。
5.招考專業有何規定?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考要求。招考專業界定按本次招考公告附件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參考目錄》、《研究生專業參考目錄》規定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
6.如何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相同或更高的學歷學位方可報考相應的招考職位。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7.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含義?
大學英語四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大學英語六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
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的,具有大學英語六級或專業英語四級、專業英語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職位要求大學英六級的,具有專業英語四級或專業英語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以此類推。
8.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9.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這4類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報考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的,應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三支一扶”計劃的,應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要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的,應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10.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參加這4類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報考招考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職位,也可報考招考對象為社會人員的職位。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