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上網(網址: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現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機關審核。
留學回國人員應于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方可報考符合學歷、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的職位。
13、怎樣理解招考職位的學歷、學位層次要求?
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的,具有大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包括碩士、博士)畢業證書的,都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可。招考職位設定“學士學位及以上”要求的,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都符合學位要求。
招考職位學歷分別設定為大專或本科(學士學位)一個層次的,只招錄該學歷(學位)層次人員。
招考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專業應相對應。
14、怎樣理解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
(1)招考職位設定專業為某個或某些專業的,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可以報考;
(2)招考職位設定專業為某個或某些類的,則《指導目錄》中,相應學歷某個或某些類所包括的所有專業考生都可報考;
(3)招考職位設定專業為“××學科門類”的,則《指導目錄》中學科門類的所有專業都可報考。
(4)招考職位不限制專業的,各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
(5)普通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未列入招考《指導目錄》的,參考執行《指導目錄》。
(6)非普通高校畢業生專業名稱未納入《指導目錄》,參考執行《指導目錄》。
(7)考生不能用專業方向報考。例如,考生畢業證書專業為旅游管理(英語),英語為該考生所學專業方向,該考生只能報考專業要求為旅游管理的職位,而不能報考專業要求為英語的職位。
15、能否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
輔修的第二學位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報考。
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16、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在縣(市、區)鄉(鎮、街)黨政機關,在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團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納入2011年以前(含2011年)我省“四個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