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本次報名考務費為110元/人。“異地務工人員”、“本地工人農民”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以及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
2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如何辦理減免手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向報考職位所屬考務機構申請減免報名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符合免交考務費用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先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資料,通過資格初審后攜帶上述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于3月26日至27日到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手續。
26.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
三、關于考試及體檢
27.如果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怎樣處理方可參加考試?
《準考證》上規定:“考生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臨時身份證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的法定身份證明憑證,任何其他證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28.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等證件能否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等證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戶口簿雖載有個人相關文字信息,但只能證明是家庭成員之一,因沒有照片而難以辨別是否與持簿人相符;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等證件雖同樣載有個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題各異,發證機構出自不同部門,主管部門分屬各個領域,辨別證件真偽標準不一、難度大;只有身份證是由公安部門統一歸口管理,是證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證件,既載有個人信息和照片,又內設芯片并加密,易于鑒別。因此,為了給全體考生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防止弄虛作假,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考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將身份證作為允許考生進入考場的唯一身份證明。
29. 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能否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不能。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只能說明公安部門已經受理申請身份證補辦手續,是到期領取身份證的憑證,但不是證明身份的法定證件,不具備證明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由于缺乏防偽標記,不易辨別真偽,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忌羯矸葑C失效、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應當及時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30.筆試地點在哪里?
報考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職位(含省法院、省檢察院機關職位、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職位)的,筆試地點在廣州市;報考各市職位(含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職位以及鄉鎮職位)的,筆試地點在該市。具體按準考證提供的地點參加筆試。
31. 考試期間,哪些行為屬于手機使用的情形,會受到什么處理?
界定為“手機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攜帶身上并開機;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機鈴音響、鬧鈴響或手機震動;三是攜帶手機當做鐘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機看、接收或發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機并開機;六是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為“使用”或事后核實為使用的。
報考者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32. 報考者攜帶手機但未使用,會受到什么處理?
報考者攜帶手機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但未使用手機,適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一)款“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報考者有此行為,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33. 如何理解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進行雷同卷鑒定?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進行雷同試卷鑒定,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雷同試卷鑒定是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打擊考試作弊行為,保證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今后廣東省四級聯考等大規模公務員錄用考試均進行雷同試卷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