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怎樣理解范圍對象中“在陜西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報考特設職位的人員”?
非陜西省常住戶口、非陜西生源、非陜西區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相關服務期有關規定的可報考特設職位,不能報考非特設職位。
11.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之后,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和農村(社區)組織工作的經歷。對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服役的、自謀職業或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人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之前的實習、見習等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2.“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怎樣計算?
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7月31日。基層工作經歷,可以累計計算。2年基層工作經歷應滿24個月。
13.部分職位要求達到外語四、六級水平,如何判定?
凡具有四、六級證書,或外語四、六級考試總成績在425分及以上即可判定為達到外語四、六級水平。
14.報考人員如何判斷自己所學專業是否符合職位專業條件要求?
除報考不限專業的職位外,報考人員可將自己所學專業與擬報考職位專業條件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具體專業作比較,判斷是否在條件范圍;或對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參考目錄(修訂)》(詳見招考公告附件)中設置的專業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再選擇自己所符合專業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參考目錄(修訂)》,則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并與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15.怎樣理解招考職位的學歷、學位層次要求?
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專科及以上”的,具有專科、本科以及研究生(包括碩士、博士)畢業證書的,都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符合學歷要求;招考職位設定“學士學位及以上”要求的,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都符合學位要求。
學歷設定為單個學歷層級的職位,高層級學歷的人員報考時,須具有設定層次學歷專業的畢業證。
職位表中的學歷和專業具有對應關系,專業須為職位資格條件中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例如,職位資格條件為研究生、計算機類專業的,如果考生只是本科學習了計算機專業,研究生不是計算機專業,就不得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為本科及以上、計算機類專業的,考生無論是本科學計算機還是研究生學計算機專業的都可報考。
16.在讀的高等院校學生可以報考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學生不能報考。
常住戶口在陜西或陜西生源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職通過非全日制形式正在進行上一層次學歷的學習,可以已有學歷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3年畢業”的大專、本科、研究生均不能報考。同時,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中的專升本、研究生人員,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17.《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包括什么?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職位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被錄用,則立即形成應當回避的關系,因而不能報考。
18.哪些人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需要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在6月11日18時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電話:029-87447652)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審核后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19.筆試開考比例是怎么規定的?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職位、法醫職位,以及設置城鄉規劃類、建筑類專業的合并職位招考比例達到1:2即可開考,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不予開考或縮減招錄計劃。
20.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未能開考的職位可否改報?
因報名確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不予開考的職位,將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確認,且原報職位不足開考比例不予開考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但不得改報不予開考的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3日16:00。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按規定縮減招錄計劃的職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報。
21.公共科目是如何設置的?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報考人員均參加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范圍和題型,請參閱《陜西省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2.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本次考試只指定考試大綱,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陜西省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已隨本次招考公告發布,請報考人員可仔細閱讀,結合個人實際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