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組織者和執行者,是在農村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橋頭堡,發揮著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的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由于產業結構調整、城鄉二元結構矛盾凸顯等因素,社會利益格局劇烈變化,社會活動異常活躍,農村社會也由封閉到開放、由單一經濟方式到多元化發展的轉變,在廣大農村引起社會失序、心理失衡、倫理失范,致使各種社會矛盾層出不窮。
作為一個農村社會管理工作的直接參與者和指揮者,結合工作實踐,淺談一下農村社會管理要處理好三個辯證關系。
處理好農村社會管理與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關系
當前,在農村社會管理工作中,許多基層干部更多的是等矛盾糾紛出現了才出面調解、等群體性事件發生了才予以阻止、等上訪者上訪了才了解實情,等等,這種工作方式就給廣大農村構成諸多不穩定不和諧因素。農村出現的一些矛盾糾紛并不都是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發生的,而是一些潛在的矛盾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或者是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好,導致矛盾由小到大,日益尖銳,引發更大的矛盾。長期以來,一些農村基層干部認為沒有矛盾糾紛出現就是社會穩定,沒有上訪鬧事現象就是工作到位,這個思想誤區就給社會和諧穩定埋下了極大的隱患。在當前經濟建設進入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社會和諧穩定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諧穩定也是生產力”,可見,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是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生活富裕的重要前提,是農村社會管理的關鍵所在。因此,我們廣大基層干部就要真正“身”入到基層去,把工作干到一線去,切實將農村社會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和諧不穩定的因素都消滅在萌芽狀態,變靜態管理為動態管理,變事后應付管理為事前預防管理,變應急性管理為常態化管理。
處理好農村社會管理與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關系
當前,在廣大農村,大部分社會矛盾糾紛是與貧窮落后的經濟狀況有著直接或是間接的聯系,可以說,經濟發展落后是引發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上訪鬧事等現象的直接導火索,可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是解決農村社會管理問題最有效的途徑,農村經濟發展是農村社會管理工作強有力的物質支撐。只有農村經濟發展了,農民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農村社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題才會迎刃而解。同樣,只有我們基層政府的農村社會管理工作做實了,做好了,廣大農村才能有良好的社會環境進行產業建設來發展壯大經濟,廣大農民群眾才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產中來增加他們的收入,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才能得以提高。可見,農村社會管理與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入增加、農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緊密聯系。
處理好農村社會管理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隊伍建設的關系
隨著農業稅的全面取消,廣大人民群眾對基層黨組織的依賴和被管理意識正在逐步淡化,加之,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為民服務的意識不強,水平不高,出現一些違法亂紀現象,導致人民群眾對基層黨組織喪失信任,造成社會矛盾凸現、糾紛頻發、群體性事件升級、無理纏訪等農村社會管理問題層出不窮,直接影響農村的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隊伍建設,使他們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做到熱情服務群眾,使群眾樂于接受服務與管理,把一些矛盾隱患通過基層調解組織真正消除在基層,把基層群眾引導到遵紀守法、勤勞致富的發展軌道上來。同時,農村社會管理是直接與人民群眾打交道,廣泛聯系群眾的工作。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農村黨員是農村社會管理工作的生力軍。可見,搞好農村社會管理工作對融洽基層黨組織、黨員與人民群眾的關系、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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