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4年4月19日浙江溫州蒼南縣1發生城管與民眾沖突并遭圍毆事件,據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分析,整個事發過程中城管打人在先,是有錯并須依法依規處置的。后有人通過互聯網造謠“城管打死人”,導致群眾聚集,進而發展成圍毆5名城管,其中2人被打得失血休克。此外,蒼南很多協管是外地人。在蒼南一些“本地人”的邏輯中,這已然不是城管和民眾之間的沖突,更像是“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間的族群沖突。
4月21日一則“內地兒童在香港街頭小便,父母與港人起沖突”的新聞引發兩地網民熱議。這兩個事件也再次掀起了對城市和諧包容文化的討論。
【標準表述】
[內涵]
包容表現為兩方面,即個人的包容和制度的包容。前者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人與人的交往中,多容忍他人,多體諒他人,多理解他人,學會為他人著想;后者則是在公共政策中要尊重外地人的利益,外地人不僅可獲得經濟物質條件的滿足感,還能迅速融入當地文化,融入當地生活圈子,安居立業,獲得深層次滿足感。因此,對于城市來說,包容理應成為一個城市的基本品質,特別是對北京、上海、香港這樣的大城市,更是如此。從城市的起源來看,城市是因商品的交換而發展起來的,交換就要溝通,溝通就必須要有一種平等、尊重、包容和妥協,尤其在現代社會,它是一個由許許多多不同部分構成的異質社會,而這種異質性,在城市體現得尤為明顯。
[影響]
包容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一個城市最好的資產。“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小到個人,大到城市,都應有寬廣包容的胸懷。而市民心態包容與否直接反映出城市的開放水平和包容程度。無論是蒼南作為一個內地小縣城還是香港作為國際性大都市,只有每位市民都具有一顆開放包容的心態和心胸豁達的氣魄,讓不同的文化都有展示自身的舞臺,不同地區的人們都有實現自我的機會,才會吸引更多的人來為城市的建設和發展貢獻力量。城管與市民互毆,市民盲目排外、地域歧視,表露出的是城市文化的“小肚雞腸”,抹黑了城市形象,破壞了社會和諧,于城市大繁榮、大發展毫無裨益。
[進步體現]
城市是一個有機體。當城市成為文明的一種標志時,每個社會成員相互之間應該建立公正與平等、信任與合作、寬容與關愛,這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本規則。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公民理念和權利意識的普及,一些過去被認為理所當然但實際上是歧視的政策正在逐步廢除,城市也變得對外來人口越來越開放和友好。像上海解禁馬路攤販這樣的舉措就應該受到鼓勵。而當我們的城市具備了開放、多元、寬容的品格時,也就具有了時代性、創造性,以及生機、活力和競爭能力。
[深入分析]
目前中國正在進行以和諧社會建設為主題的“社會轉型”,和諧社會內在地需要一種與之相適應的文化精神,在這種文化精神中,“包容精神”應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包容作為為人之原則,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處理個人與他人、群體公德關系的一個基本態度和要求。要使包容成為一種普遍的道德理念和倫理原則,需要外部的社會寬容環境,也就是公正的社會基本制度安排和多元自由的社會文化條件。因此,包容更需要公共政策和其他制度進行安排,成為公共政策應有的價值追求。城市管理者在構建城市普遍秩序時,必須考量社會所存在的多元事實,尊重和平等對待外地人的基本權利,不能歧視他們,尤其是制度上的歧視。就此而言,城市公共政策和制度寬容含量的多少、厚薄,是城市是否寬容的最重要體現。
[措施建議]
換位思考是化解矛盾的最好鑰匙。對于廣大市民來講,城市是我們共有的家園,與攤販們的養家、城市生活的便利一樣,優美的環境、井然的秩序也是廣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在整體文明素養都有待提高的當下,無論是城管還是市民,無論是本地人口還是外來人口都需要培養現代公共意識,學會站在彼此的立場想問題。遇事拳腳相加、隨意揮灑戾氣,突破文明規則,甚至挑戰法律底線,最終傷害的只能是社會的共同利益與自己的根本利益。唯有政府與民眾,本地與外來雙向認識的升華,才能期待“城管打人與被打”,內地與港人沖突的循環不再上演,才能讓我們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諧、更加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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