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審查考核
1、資格審查。省“三支一扶”辦按照招募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公共網反饋給報名人員。
2、院校考核(4月1日—4月12日)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考核,由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在院校學生處或就業指導中心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可登陸招募系統查詢,下同),登錄公共網進行。具體步驟:一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審核功能使用說明》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簡歷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考核意見;二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報名高校畢業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評定說明》,給高校畢業生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請省內各高等院校于2013年4月12日前,將相關材料報省“三支一扶”辦。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執行。具體步驟:一是由報名高校畢業生登錄公共網下載《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打印本人報名簡歷,一并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二是高校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審核報名高校畢業生所填信息是否屬實,填寫《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表》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辦,由福建省“三支一扶”辦統一審核并評分。其中,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需附上學校有關部門統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五)確定體檢人選(4月15日—5月15日)
省“三支一扶”辦通過招募系統,按照崗位要求,對各崗位報名高校畢業生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將通過公共網反饋報名高校畢業生。
5月下旬,省“三支一扶”辦按照全國“三支一扶”辦制定的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入選的高校畢業生到指定醫院體檢。
(六)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省“三支一扶”辦經審核確認后在公共網公示五天。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為派遣對象。
(七)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6月底)
省“三支一扶”辦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后,舉行出征儀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和當地“三支一扶”辦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安排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再調整服務地區和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省“三支一扶”辦將及時在公共網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第一年生活補貼1600元,第二年1800元,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一扶”計劃可參照省級標準執行。
2、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實際制定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具體措施。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三支一扶”辦審核,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招考中,安排不少于當年“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數10%比例的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自然減員空崗,可用于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省、市、縣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一定比例,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3、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并愿意繼續在我省農村基層工作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于參加統一招考,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事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準相關手續。各地在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等基層緊缺人才補充計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要設置“專門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招考,或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檔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務,并建立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錄(聘),已明確崗位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錄(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未明確崗位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工資待遇。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