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貨”巨頭徐福記吃了添加劑的苦頭
“添加門”一審徐福記被判違規,鄭州部分超市下架涉事產品
引爭議的兩種添加劑已在新包裝上重新標注
到底是“標”錯還是“加”錯 未有定論
專家:法院未明確帶入還是添加,就判定不合格“有些勉強”
但徐福記提供的報告也未能證明是否原料帶入
核心提示
節日銷售旺季在即,一直領先“甜”貨市場的徐福記卻因涉嫌違規添加抗氧化劑備嘗“苦”味。15日,徐福記官方網站發布消費者稱三款涉事產品標示與TBHQ、BHT經檢驗均合格,目前沒有進一步主動召回的計劃。此前其負責人稱,為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把本不需要標注的成分標注了。
記者走訪發現,涉事食品在鄭州各大超市仍有銷售,不過有客服人員透露,“問題”產品已下架,目前更換了包裝的產品正在備貨迎節。專家表示,不管是說“標”錯了,還是說“加”錯了,都有瑕疵。
□記者朱琨
[回應]
徐福記公開信堅稱檢驗合格
將依法上訴
近日,深圳福田區法院審結一起案件,認定徐福記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等產品,含有國家規定的不得在糕點或糖果類食品中添加的抗氧化劑(食品添加劑),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但徐福記對此予以否認,稱抗氧化劑是原料帶入,并非人為添加。
15日,徐福記官方網站發布致消費者及社會大眾的公開信,稱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酥心糖三款涉事產品標示與特丁基對苯二酚(簡稱“TBHQ”)和二丁基羥基甲苯(簡稱“BHT”),經檢驗均合格,目前沒有進一步主動召回的計劃,并將依法提出上訴,此后涉案件議題不予回應。
該公司同天發布的還有來自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質監部門的4份檢驗報告,對徐福記品牌的三款涉事產品做出檢測,其標簽、產品質量的檢測結果評價顯示,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不過,檢驗報告中并未顯示TBHQ、BHT“為原料帶入”的證明字眼。
[走訪]
部分超市召回涉事產品
新包裝TBHQ、BHT重新標注
記者昨日在鄭州各大超市走訪發現,“涉事”產品并未全部下架,但布貨還是受到影響。在花園路某大型超市的糖果糕點類的格狀貨架中,徐福記的“酥”類產品僅!傍P梨酥”一個口味的格架;徐福記的糖果類產品中,酥糖類則不見蹤影。
賣場銷售人員表示,徐福記多種產品已斷貨三天,正在補貨。而該超市客服部門任先生則透露,廠家稱包裝標注有歧義,已于13日全部召回涉事產品。目前在售的“鳳梨酥”是更換包裝的新產品,“如果顧客在我們店里買到了舊包裝產品,可以來門店商議退換”。
記者將“新貨”——鳳梨酥包裝與格架底部找到的“老貨”——“梅子酥”、“草莓酥”對比發現,在2012年8月14日生產的“梅子酥”和2012年8月30日生產的一枚“草莓酥”上,TBHQ、BHT兩種抗氧化劑標注在配料表的“食品添加劑”一項中。而2012年12月1日生產的“鳳梨酥”上,TBHQ、BHT放在了“精煉植物油”這一項內容中,名稱也改為中文。
這位客服人員稱“穿錯衣服”的不止徐福記一家,“沙琪瑪類產品由植物油帶入TBHQ、BHT屬正常,只是以前標到食品添加劑后面了”。
而另一家同路段超市中,“涉事”產品仍有銷售,不過沙琪瑪放在了特價促銷的專柜,其余產品也降價2~3元出售。銷售人員向記者力證產品“問題不大”,并稱同類產品中很多都含有抗氧化劑。該超市食品處負責人郭先生表示,目前并未收到任何召回通知,徐福記歷年都是同類產品中的銷量大戶,正在積極備貨迎接節日高峰,“這件事應該對銷量影響不大”。
不過,記者在多家超市發現,雖然正值周末,糖果糕點專柜氣氛卻不如往日喧鬧,一位正給孩子挑點心的劉女士表示,“以前我家是徐福記的忠實粉絲,現在也不完全排斥,但還是想等等更權威的判斷”。
徐福記“添加門”事件回顧
●8月28日,消費者張某在深圳家樂福購買了三款徐福記食品: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
●張某以上述食品產品標簽中,標注含有食品添加劑TBHQ、BHT為由,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訴家樂福、徐福記。根據國家標準GB2760相關規定,TBHQ和BHT兩種食品添加劑不能添加到糕點或糖果類食品中。
●11月5日,福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法院一審判定徐福記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必須對消費者作出相應賠償。
原告身份:本案原告張某告訴南都記者,他此前在一次勞動糾紛維權時,結識了一些消費維權人士,走上職業舉報道路。
法院未明確“帶入”或“添加”
徐福記提供報告不能證明是否原料帶入
徐福記的這件“衣服”咋穿錯的?根據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復合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的25%,不需要標示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的復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若符合帶入原則且在最終產品中不起工藝作用的,不需要標示,否則應當標示。此前徐福記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為了消費者知情權在產品配料表上對本不需要標示的抗氧化劑進行了標示。
對此,科普作家、科學松鼠會成員“云無心”在實名微博中表示,如果徐福記確實是原料帶入,那么是否違法取決于規定是“可以不標示”還是“不可以標示”。如果是前者,那么徐福記的做法就不能判為違法。
河南工業大學糧油食品學院食品科學系主任張國治認為,“不需要”怎么理解,還是需要國家標準進一步完善才有定論。“植物油要防腐允許有一定比例的抗氧化物質,但深圳這家法院并未對‘帶入’還是‘添加’做判斷,而是直接根據包裝標示就判定產品不合格‘有些勉強’。”不過他也表示,徐福記并非沒有瑕疵,因為根據規定,TBHQ在油脂中的使用量上限是0.2g/kg,徐福記公布的來自廣東質監部門的檢測標準中,成品沙琪瑪的TBHQ的含量標準為0.024g/kg。“單憑一個0.024g/kg數據,只能證明不超標,并不能證明是否原料帶入!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則在個人實名微博中表示:“要認死理,也可以說有問題!妒称钒踩ā废嚓P規定,食品與食品添加劑與標簽、說明書所載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徐福記不是小作坊,細節要完美才能做大做強。”
此前,面粉用增白劑,做出的餃子“躺槍”被指苯甲酸超標,最后以增白劑“禁令”收尾。那么未來的標準會否對TBHQ進行限制?張國治透露,基本每年都會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的“2012版”預計本月20日左右會修訂完成,內容包括取消約33種食品添加劑,均有防腐和消毒作用,不過同樣有抗氧防腐作用的TBHQ還不在本次取消范圍內。
[網友]
親,僅有成品檢測報告還不夠
《甄嬛傳》里“莞妃”穿錯衣服被皇上冷落,徐福記稱自己“穿錯衣服”,上帝(顧客)們是否能原諒?昨日,記者聯合大豫網官方微博征集網友意見,多數網友表達了“不管是原料帶入還是主動添加,只要違規就不能原諒”的聲音。也有網友力挺,同情徐福記“躺槍”。
微博網友“幸福的yongli28”為徐福記喊冤,并懷疑旺季當前,恐有幕后黑手。
網友“Eric__Huang”則質問,為什么不提供生產記錄、采購記錄等證明沒有添加?再根據成品的含量、原料中的含量以及原料的用量來佐證?僅僅成品檢測報告的確不夠。
名詞解釋
抗氧化劑BHT、TBHQ
BHT:允許使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能防止或延緩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變質,提高食品穩定性的物質。
TBHQ:允許使用于“熟制堅果與籽類”和“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是色拉油、調和油、高烹油首選的抗氧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