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法規,過頭征斂
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國稅總局關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維護稅收秩序的通知要求,堅決杜絕“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轉引稅款、虛收空轉等行為。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為了增加稅收,采取地毯式搜索,逐街逐巷推進所謂“零星分散稅”征收;還有的區縣人為地推進“個體戶轉企業”的數量,以增加稅收,如西安市某區下發文件稱,“確保年內完成‘個轉企’1200戶以上;以后每年按照50%以上的比例遞增”。
分析人士指出,從行政許可法規來看,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一些政府部門的稅收變通行為于法無據。
山東眾誠仁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劉堅勇等人士認為,稅收“過”與“不及”都不是依法征稅的行為,征收“過頭稅”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應“由其上級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據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統計,中鋼協80家會員企業2012年應交稅費為889億多元,而實際交稅費為984億多元,這意味著鋼企稅款被一些地方提前征收了。
中國稅收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潘明星說:“稅費負擔過重會導致企業用于生產的資金減少;同時,征收‘過頭稅’也不利于消費增長,對擴大內需造成一定傷害!
歪風邪氣,亟待整治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認為,在經濟增速放緩的情況下,國家開始通過營業稅改增值稅、減免部分小微企業稅收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并且推動經濟結構的轉型。
因此,地方政府一方面需要“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通過各種手段增收節支;另一方面,需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涵養稅源,堅決制止征收“過頭稅”等行為。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緩解支出的壓力應該著眼于如何更好地“花”,而不是更多的“收”,特別是減少對粗放產業的撥款支持,促使財政支出更有效率。
中投顧問宏觀經濟研究員馬遙認為,有關方面應該調整地方政府考核機制,廢除以投資增速為目標的政府收支規劃,適時給地方經濟“降速、降溫”;同時,財稅體制的監管懲處方案也應該盡快出臺。
專家建議,對于征收“過頭稅”行為,有關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應該加強監督,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此類違反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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