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第一,增強信息消費的供給能力。從制約信息消費的關鍵環節入手來提升供給能力。
一是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將完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推進移動通信特別是4G發展、全面推進三網融合作為關鍵舉措。
二是信息產品的供給能力,側重在三個方面,針對信息產品中應用最為廣泛、發展空間最大的智能終端,著力創新發展,尤其強調終端與服務的一體化和產業鏈的協同協作;針對制約我國信息產品的關鍵瓶頸環節,著力增強平板顯示、集成電路、智能傳感等基礎性產業創新能力;針對信息消費的相關軟件業基礎,著力提升支撐服務水平。
第二,通過創新信息服務來培育消費需求。從培育新興服務業態和發展信息消費內容入手,發展當前創新最活躍的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地理信息等服務,提升數字文化內容消費水平和供給能力,加強基于互聯網的新興媒體建設,加快發展我國自主的北斗導航技術、產業和服務;從繼續擴大電子商務規模、提升應用水平入手,著力完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發展移動支付、移動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等新型業態和跨境電子商務,解決電子商務交易、發票等問題。
第三,通過公共服務信息化水平擴大信息消費需求。公共服務信息化既是信息消費的重要來源,也對提高民生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著力解決信息消費中面臨的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問題,尤其是推動政府、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等信息資源開放開發和社會化利用;
二是利用國家“信息惠民”等工程,重點提升推進教育、醫療健康、就業、社保醫保、食品安全、廣播電視、農村綜合服務等民生領域的信息服務水平;
三是通過加快智慧城市建設,提高公共信息服務水平。
第四,建立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費環境,建立信息消費信心。
一是強化以改革思路促進信息消費。尤其是通過減少行政審批來激發信息消費的市場活力,并提出了“先照后證、寬進嚴管”思路,以降低企業門檻;并通過改進和完善電信服務,進一步促進市場開放,吸引民間資本投入。
二是加大財稅政策支持,改善融資環境。財稅政策方面主要是利用好現有政策,落實對信息消費相關企業的政策支持。融資方面,主要針對信息消費特點,加強對互聯網企業尤其是互聯網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
三是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重點包括與信息消費相關的商標、消費者權益保護、標準化、著作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商用密碼管理等法律法規建設,產品和服務標準體系建設,以及信息消費統計監測體系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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