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近期熱點討論事件“交了保護費,就可占道經營”,從公務員考試角度進行全面梳理,給廣大考生提供借鑒。
一、熱點概述
央視網消息:城管執法機關和占道經營的小販,它們之間的故事我們聽過很多,這其中甚至不乏激烈的沖突,起因多數都是因為商販占道經營。可是在廣西來賓商販們占道經營的現象一點都不少,但他們和城管的關系不僅不緊張,而且還顯得挺和諧,只是這種“和諧”不太對味。
廣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擺攤、沿街叫賣。怎么來賓的攤販卻如此理直氣壯呢?據攤販說他們都交了錢了,是城管收的,還有票據。
聽攤販們的說法,這就更不可思議了,城管是處罰占道經營的執法部門,怎么會對非法占道經營的攤販收費呢?開始記者并不認為攤販們說的是真話,可是少則200,多則500,大多數占道經營的攤販都能拿出收費憑證。他們所說的發票,上面還真的蓋著來賓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公章。而且有不少收據背面還寫著攤主姓名、起止時間、攤位地點、攤位號等內容。從這些票據來看,這些攤販的確像是經過了城管部門的許可。
二、相關評論
@網友慕容如苦評論:好多地方都是這樣,其實就是收保護費
@網友大漠狂沙評論:不守法的人去執法,社會就亂了。
@網友蘭夢評論:最終的受害者都是老百姓。
@網友小寶的新征途評論:執法力度大了,就被人說成是暴力執法;執法力度小了,沒效果,又要被人說成是不作為。我們需要考慮法律法規本身的問題,更需要考慮執法環境的問題。說到底,就是權,情,法,理四個字如何排序的問題。一個缺乏必要的包容度、戾氣滿盈而又唯利是圖的社會,再好的法律,也是廢紙。
@網友蔡鐵評論:借道生財是正道:1.地方財務創收;2.小販們有了生計;3.如果把監管制度完善起來,讓消費者的權益也能得到保障,那就是多方受益,何樂而不為?義烏不就是成功的案例嗎?堵-只能導致洪水泛濫成災,疏堵結合才是大道。城管們再勤快點,監督小販把衛生安全等標準達標,名利兼收,而后成功模式全國試行。
三、模擬題
廣西來賓城管收保護費,攤販月交500可占道經營,針對這種現象,談談你的看法?
四、參考解析
央視《焦點訪談》節目爆出廣西來賓城管收保護費,攤販月交500可占道經營,引起民眾一片嘩然。城管執法機關與占道經營的小販最近爆出很多沖突,而此事件他們的“和諧”背后反應了更深層次的“不和諧”。對此現象我們應該全面客觀看待。
廣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城市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擺攤、沿街叫賣。而小販通過向城管部門繳納一定的費用后,就可以“合法”的公然占道擺攤、沿街叫賣,其中反應了這樣幾個問題。
首先,城管收費不符合正常的行政審批程序。城管是單純的執法部門,并沒有行政審批、收取費用的權限。而來賓城管是在用處罰的名義進行收費,把處罰當做了收費的一種手段。如果是攤位費,應該由市場管理部門或者工商管理審批,城管沒有行政審批權。
其次,不能保證民眾的食品安全需求。沿街叫賣攤販售賣的是豬肉、熟肉食品,這些攤位如果在市場里,需要辦理健康證、提供檢驗檢疫證明、食品衛生許可證,由市場管理者、工商部門監管,而路邊攤這些都不需要了。
第三,損害了正規市場里經營主的利益。馬路上違法占道經營的攤販們生意都不錯,而那些正規的市場里卻冷冷清清,空蕩蕩少有人光顧。據介紹2007年的時候冶金路金海市場共有商戶179家,而現在僅僅剩下22家,絕大多數商戶都跑到了市場外面,成為違法占道經營的攤販。
因此,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應該重視起來,解決好相關問題,給社會一個交代,還百姓一個公平。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使程序符合當地行政審批程序,這樣才能樹立自己的權威。
其次,鼓勵沿街商販進入正規市場,減少攤位費,幫辦各種手續等措施進行鼓勵。保證人民的食品安全和相關經驗者的利益。
第三,接受政府監督、百姓監督。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諧有序的市場秩序。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