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決定》提出,要“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這是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營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市場環境的重要任務。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市場準入制度必須體現統一性,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市場準入制度是國家對市場主體資格的確立、審核、認可制定和實行的法律制度,是國家對市場經濟活動基本的、初始的管理制度,主要內容是對進入市場的企業在注冊資本、生產規模、技術水平、控制污染和衛生標準等方面規定相應的資格條件和取得資格的程序,并由國家相關部門實施審批手續和登記注冊來執行。市場準入制度合理與否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統一性,即是否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因為,企業只有按照統一的資格條件進入市場,才有可能使經濟運行的微觀主體遵循普遍性的行為規范,為市場體系的統一性奠定堅實基礎;才有可能對各種市場信號作出正常反應,不斷加強經營管理,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經濟效益;也才有可能自覺應對市場變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第二,我國建立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當前,我國市場準入制度缺乏統一性的一個重要表現是,實行以正面清單為基礎、以行政許可為主導的市場準入制度。即把允許進入的領域都列在清單上面,沒有列入清單的領域或項目,則不允許進入。而對允許進入的領域,還要通過行政許可確認準入企業。我國市場準入制度統一性不足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民間資本進入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存在隱形市場準入障礙。近年來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的政策,但政策的原則性、導向性大于可操作性,民間投資進入上述行業仍面臨種種隱形障礙。一是政策執行中的附加條款。在政策執行中,一些地方和部門以結合實際情況為名增加一些限制性條款。二是準入審批中的“潛規則”。我國市場準入程序較為復雜,法定行政審批涉及多個部門,部門審批又都有內部規則,壟斷性行業審批還有特殊規則,操作過程也不透明,使主管部門在審批中往往對不同性質、不同歸屬的企業實行不同尺度和標準,造成民間資本在市場準入中不得不付出額外成本。三是體制壁壘。一些壟斷性行業體制改革滯后,政企不分,主管部門能夠利用行政權力維護所屬企業利益,通過經營條件、結算辦法等方面的規定,阻礙民間投資進入。
第三,貫徹《決定》精神,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要制定負面清單,在此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非禁即入)。切實推進配套改革和制度創新,克服隱形的準入障礙,構建公平的市場準入環境。要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所謂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企業設立、取得、擴大等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于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要推進工商注冊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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