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等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廣西公安系統2012年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2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筆試的合格分數線,即公務員考試成績和教育考試成績折算后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比例,確定韋漢福等1411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見附件1),因筆試無合格人選,取消3個職位(具體見附件2)。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2年11月8日上午8∶00-17∶00,逾期不予辦理。
2、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南寧市長湖路6號)。考生可乘1、12、16、20、37、45、52、76路公共汽車到東葛長湖路口站下車后往長湖路北方向500米至該校長湖大門,并按引路標志前往驗證地點。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報考對生(兵)源地或常住戶口有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3、畢業證、學位證(報考二學位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學位證);
4、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筆試準考證;
5、報名登記表;
6、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退役士兵證(屬退役士兵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8、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12年11月10日上午8:30開始面試。
2、面試分兩個考點:
(1)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考點:報考梧州、北海、防城港、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崇左市的考生在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長湖校區(南寧市長湖路6號)進行面試,考生可乘1、12、16、20、37、45、52、76路公共汽車到東葛長湖路口站下車后往長湖路北方向500米該校長湖大門,并按引路標志前往面試考場。
(2)廣西機電工業學校考點:報考南寧、柳州、桂林、欽州、來賓市的考生在廣西機電工業學校(南寧市東葛路109號)進行面試,考生可乘1、12、45、65、72、76、87、604、705路公共汽車到東葛葛村路站即到。
(五)面試方法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
(六)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領取面試準考證。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3、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11月10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面試不收考試費。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5、下午進行面試的考生午餐費自理,每人交20元午餐費(統一由考務工作人員定送快餐,請考生自備零錢)。
6、面試期間,考生一律不準攜帶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和候考室,如有發現,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7、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考點在教學樓前的宣傳欄公布,廣西機電工業學校考點在教學樓公告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