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由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組成。全部采用漢語答題。
公務員錄用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
①專科班: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②專升本、本科二學位班:民法學
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班:
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
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二)筆試范圍
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詳見“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專網”,網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
(三)筆試時間
9月21日:《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申論》
9月22日:專科班:《文化綜合》
專升本、本科二學士學位班:《民法學》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班:《專業綜合Ⅰ》
《專業綜合Ⅱ》
(四)筆試考點設置
筆試在烏魯木齊市設立考點。
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筆試。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
(五)筆試相關政策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低于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加10分。請符合加分條件考生于9月23日-30日將相關證明材料傳真至0991-2890477,因個人原因沒有按時提供材料的,不予加分。
(六)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布,考生可查閱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七、資格審查和視力檢查
筆試成績在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錄用人數與資格審查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進入資格審查。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面試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兵團檢察院負責報考檢察院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公安局負責報考公安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司法局負責報考司法行政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監獄管理局負責報考監獄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按照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信息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和打印的《報名表》等材料。退役士兵需持《軍人退伍證》。參加“大學生村官(連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須持自治區或兵團、各地州或師項目辦出具的證明(內容說明服務單位、服務時間及工作表現)和服務證。“在農牧團場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生”須持團場政工辦出具的證明(說明具體工作單位和在團場是否滿一年工作時間)。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在資格審查環節進行視力檢查,在體檢環節不再檢查視力,視力檢查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對視力檢查結果有疑義的,當場進行復檢,得出結論后不再進行復檢。視力檢查不合格人員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期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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