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小學階段課程的性質 |
第 2 頁:我國現行小學課程設計 |
第 3 頁:我國小學課程改革的發展趨勢 |
二、我國現行小學課程設計
1992年,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正式頒發《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課程計劃(試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制定的第7個小學教學計劃,使我國小學課程改革進入了一個新時期。
(一)我國小學課程設計的原則
1.高度的科學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小學課程的設計以及教科書的編寫,要在建立完備的傳授文化知識的體系上,以人類所創造的優秀文化成果教育學生;要以通俗的、小學生能理解的形式,體現高度的科學性和思想性統一的原則。無論課程的總體,還是一門學科,都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結合各種課程自身的特點由淺人深地對學生進行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教育,進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增強民族自信心、自尊心的教育等。
2.要以實現教育目的和學校培養目標為最終目的
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普及教育,在培養目標上要緊緊把握“提高民族素質”這一點,而當前和今后我國教育的國家內部乃至世界的大背景是“我國改革開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蓬勃發展的客觀形勢以及世界各國經濟與科技突飛猛進的競爭局面”。這就要求在課程結構上體現時代精神。一方面要根據德、智、體、美、勞動教育等各育全面和諧的精神設置學科,過去一段時期內過分強調智育,因智害體、因智害德,忽視美育等現象,只能是“欲速不達”;另一方面則要將知識、能力、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結合起來,注重兒童學會學習、學會適應社會生活需要的能力。
3.要適合小學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
小學課程應突出體現社會發展要求、兒童自身身心發展要求與兒童身心現有發展水平,以及符合教師的水平、學校的設備完善程度、兒童家庭文化背景等客觀條件。社會發展對課程的要求是范圍越廣泛越好,程度越深越好,兒童身心發展也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兒童成長、成熟條件不足,實施課程的客觀條件差,那么,社會要求與兒童身心發展的要求再迫切、再高;也只能是理想。因此,課程的設計要正確估計兒童的智力與能力,既不可估計過高,也不可估計過低。我們認為好的小學課程應該是學生的能力、智力可能接受的,但是必須經過努力,而在掌握知識的同時,又能促進兒童的智力、能力、體力的發展和道德的提高。
這個原則要求課程要適合小學生的特點。課程對兒童身心特點的適應,既體現在它要適合兒童某一方面的身心特點的要求,如感知、記憶、思維的特點,又如骨骼、心臟、肝臟等特點;又體現在適應兒童發展的整體要求,例如兒童有求知的需要,有玩耍的需要,還有長身體的需要等等。
以上三條原則最重要,除此以外,還有貫徹幼兒、小學、初級中學課程銜接的原則,貫徹因地制宜的原則等等。
(二)義務教育課程計劃要達到的教育目標
按照國家對義務教育的要求,小學和初中對兒童實施全面的基礎教育,使他們在德、智、體諸方面生動活潑地主動地得到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素質,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各級各類人才奠定基礎。1992年修訂的《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課程計劃(試行)》規定,在小學階段應達到的目標是:
第一,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初步養成關心他人、關心集體、認真負責、誠實、勤儉、勇敢、正直、合群、活潑向上等良好品德和個性品質,養成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的行為習慣,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第二,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了解一些生活、自然、社會常識,初步具有基本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自學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初步養成鍛煉身體和講究衛生的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四,初步學會生活自理,會使用簡單的勞動工具,養成愛勞動的習慣。
課程計劃規定了各學科的基本要求、各種活動的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等,還設置了“地方安排課程”,其要求是:為適應城鄉經濟文化發展和學生自身發展的不同情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教育廳(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置教學科目,調整時間。
關于考核的規定,課程計劃指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期、學年和畢業的終結性考查、考試是對學生的合格水平的考核。考核要全面,要通過學科和活動的有關知識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和個性的發展。小學畢業考核,語文、數學為考試學科。其他為考查科目。語文、數學考試合格,思想品德考查合格,達到小學生體育合格標準,允許畢業。小學畢業考試在縣級教育部門的指導下,一般由學校命題,農村也可由鄉、鎮教育管理機構組織命題。在基本普及初中教育的地區,不另舉行小學升學考試。
課程計劃,對于農村復式教學點(班),簡易小學和非全日制小學,按本課程計劃全面開設全部學科尚有困難的,可適當減少學科門類或只開設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常識,或者根據課程計劃的精神采取切實措施對這些學校、教學點(班)進行指導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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