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教育功能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 教育的個體功能 |
第 3 頁:第三節教育的社會功能 |
第二章 教育功能
考點預測:本章一般不單獨出考題,而是和第三章、第四章結合起來考查。但有些內容很重要,比如教育的個體功能和社會功能,特別是負向功能,可以結合案例來考查和分析,要求考生重點掌握。
第一節 教育功能概述
一、教育功能的含義
功能是指某一活動或社會系統所發揮的作用。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動和系統對個體發展和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各種影響和作用。教育功能在系統內部表現為教育對個體發展的影響和作用.在整個社會系統中表現為教育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作用。
二、教育功能的類型
(一)從作用的對象看,教育功能可分為個體功能(本體功能)和社會功能f派生功能1
教育的個體功能指教育對個體發展的影響和作用。它由教育活動的內部結構特征所決定.發生于教育活動內部,也稱為教育的本體功能。教育的社會功能指教育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作用.教育的社會功能是多方面的:教育能夠促進社會生產,鞏固經濟基礎;可以成為社會政治斗爭的手段.影響民主法制建設;能夠保存、傳遞以至創造人類文化;可以起到保護環境、控制人口的作用等等。教育的社會功能是教育的本體功能在社會結構中的衍生,是教育的派生功能,也稱教育的工具功能。
(二)從作用的方向看。教育功能可分為正向功能和負向功能
教育的正向功能指教育有助于社會進步和個體發展的積極影響和作用。負向功能指阻礙社會進步和個體發展的消極影響和作用。對任何社會、任何時期的教育來說,正向和負向的功能都存在.只不過比重不同。
(三)從作用的呈現形式看,教育功能可分為顯性功能與隱性功能
顯性功能指教育活動依照教育目的,在實際運行中所出現的與之相吻合的結果。如促進人的全面和諧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等,就是顯性教育功能的表現。隱性功能指伴隨顯性教育功能所出現的非預期性的功能。顯性功能與隱性功能的區分是相對的,一旦隱形的潛在功能被有意識地開發、利用.就可以轉變成顯性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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