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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學生與教師
一、學生
(一)學生的本質屬性
學生首先是人,具有人的本質屬性,是生活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具有特定的社會屬性的人。但人共有的本質屬性不能代替學生特有的本質屬性。
1、學生是處于人生階段身心發展最迅速時期的人
(1)學生具有發展的可能性與可塑性
學生身心各個方面都潛藏著極大的發展可能性,在他們身心發展過程中所展現出的各種特征都還處在變化之中,具有極大的可塑性。
(2)學生發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轉變為現實性的條件是個體與環境的相互作用
人是自然性與社會性的統一,個體的早期發展更多地體現了自然的屬性,受自然屬性的制約。推動個體由自然人向社會人轉變的動力,是社會環境對個體的客觀要求所引起的需要與個體的發展水平之間的矛盾運動,這一矛盾運動是個體和客觀現實之間相互作用的反映,是通過個體的社會實踐活動實現的。
2、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具有能動性的教育對象
在教育這種特定環境下,作為教育對象的學生是學習者,是受教育者,其主要任務是學習,通過學習獲得身心的發展。由于相對于教師來說,他們知識較少,經驗貧乏,獨立能力不強,加上傳統的教師權威的文化影響,學生具有依賴性和向師生,教師在學生心目中具有天然的權威性,這種天然的權威性是教師進行教育工作的重要條件。
但學生對教師的依賴性并不是對教師的完全盲從,因為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具有主觀能動性、具有不同特殊素質的人。這種主觀能動性,表現在學生具有個人的愛好、興趣、追求和獨立意志。
(二)學生的社會地位
1、對學生社會地位的傳統認識
相對于成年人來說,學生是不成熟的青少年兒童,是未進入正式成人社會的“邊際人”。長期以來,學生沒有被看做是有個性的獨立存在的人,他們在社會上處于從屬和依附的地位。
2、學生社會地位的保障
(1)學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從法制角度講,學生是獨立的社會個體,有著獨立的法律地位,他們不僅享有一般公民的絕大多數權利,并且受到社會特別的保護。這一點正是198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的核心精神,體現這一精神的基本原則是:兒童權益最佳原則、尊重兒童尊嚴原則、尊重兒童觀點與意見原則、無歧視原則。
①學生的身份 從有關涉及學生的法律法規看,對中小學生身份的定位是從三個層面進行的:第一,中小學生是國家公民;第二,中小學生是國家和社會未成年的公民;第三,中小學生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因此,中小學生是在國家法律認可的各級各類中等或初等學;蚪逃龣C構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趯W生的法律地位 中小學生身份的確定為其法律地位的定位提供了前提。教育領域中,學生在與教師、校長或行政機關雙方形成的關系中,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如身心健康權、隱私權、受教育權等都應受到學校的特殊保護;學生在教育過程中還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公正評價權、物質幫助權等。
(2)學生享有的合法權利 我國在一系列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中也對青少年享有的權利作出了規定。如《憲法》、《婚姻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在這些規定中,未成年學生享有的主要權利有:
、偃松頇。人身權是公民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內涵最為豐富的一項權利。由于未成年學生正處于身心發育的關鍵時期,因此人身權受到特別的保護。國家除了對未成年學生的人身權進行一般保護外,還對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隱私權、名譽權、榮譽權等進行特殊保護。
身心健康權包括保護未成年學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內容。
人身自由指未成年學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動的自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
人格尊嚴指學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嚴的權利。
隱私權指學生有權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讓他人獲知或干涉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信息或生活領域不向他人公開。
名譽權和榮譽權指學生有權享有大家根據自己日常生活行為、作風、觀點和學習表現而形成的關于其道德品質、才干及其他方面形成的正常的社會評價,有權享有根據自己的優良行為而由特定社會組織授予的積極評價或稱號,他人不得歪曲、誹謗、詆毀和非法剝奪。
②受教育權。受教育權是學生最主要的權利,我國一系列法律如《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此進行了規定。
3、學生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規定學生應盡的義務有:
(1)遵守法律、法規;(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4)遵守所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的管理制度。
二、教師
(一)教師職業的性質與特點
1、教師職業的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界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這里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
(1)教師職業是一種專門職業,教師是專業人員
(2)教師是教育者,教師職業是促進個體社會化的職業
2、教師職業的特點
教師職業的最大特點在于職業角色的多樣化。教師要承擔以下角色:
(1)傳道者角色;(2)授業、解惑者角色;(3)示范者角色(教師的言行是學生學習和模仿的
榜樣);(4)管理者角色;(5)朋友角色;(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師職業專業化的條件
一名教師是否真正具備從事教師的職業條件,能否正確履行教師角色,根本上還在于教師的專業素養。教師的專業素養是當代教師質量的集中體現。
1、教師的學科專業素養(這是教師勝任教學工作的基礎性要求)
(1)精通所教學科的基礎知識和技能;(2)了解與該學科相關的知識;(3)了解學科的發展脈絡;(4)了解該學科領域的思惟方式和方法論
2、教師的教育專業素養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教師在對教育本職工作理解基礎上形成的關于教育的觀念和理性信念。教師要具有熱愛學生,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愿意終身從事教育工作的教育信念;具有符合時代特征的教育觀、學生觀。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教育能力是指教師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本領,具體表現為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方式、方法和效率。教師的教育能力是教師職業的特殊要求,比如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研究能力是綜合地、靈活地運用已有的知識進行創造性活動的能力,是對未知事物探索性的、發現性的心智、情感主動投入的過程。
(三)教師的人格特征
教師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師的個性、情緒、健康以及處理人際關系的品質等。
(1)教師優良的個性品質 包括熱情慷慨、善于交際、樂于助人、有責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觀、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
(2)教師不良的個性品質 主要有:冷漠孤僻、木訥呆滯、悲觀喪氣、主觀偏心、過分挑剔、嘲諷學生、無耐心、對學生有敵意、訓斥學生等。
三、學生和教師的關系
師生關系是指學生和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結成的相互關系,包括彼此所處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對待的態度。良好的師生關系是教育教學活動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證。
(一)師生在教育內容的教育教學上構成授受關系
1、從教育內容的角度說,教師是傳授者,學生是接受者
在知識上,教師知之較多,學生知之較少;在智力上,教師較發達,學生較不發達;在社會生活經驗上,教師較豐富,學生欠豐富。教師比學生有明顯的優勢。教師的任務是發揮這種優勢,幫助學生迅速掌握知識、發展智力、豐富社會經驗。但這一過程并不是單向傳輸過程,它需要學生積極的、富有創造性的參與,需要發揮學生的主體性。
2、學生主體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條件
我們的教育所要培養的生動活潑主動發展的個體,是具有主人翁精神的全面發展的人。要培養主動發展的人,就必須充分調動個體的主動性,個體身心的發展是教師、家庭、社會等外在因素通過學生內在因素起作用的結果。沒有個體主動積極的參考,沒有師生之間的互動,沒有學生在活動過程中的積極內化,學生的主動發展是難以實現的。
3、對學生指導、引導的目的是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教師的責任是幫助學生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較多,由不成熟到成熟,最終是要促成學生能夠不再依賴于教師,學會學習,學會判斷,學會選擇,而不是永遠牽著他們的手。
(二)師生關系在人格上是民主平等的關系
1、學生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個體,在人格上與教師是平等的
2、嚴格要求的民主的師生關系是一種朋友式的友好幫助的關系
(三)師生關系在社會道德上是相互促進的關系
1、師生關系從本質上說是一種人一人關系
從教學的角度看,師生關系是一種教與學的關系,是教師角色與學生角色互動關系;從學校是社會的角度看,師生關系在更深刻的意義上是師生間思想交流、情感溝通、人格碰撞的社會互動關系。
2、教師對學生的影響不僅僅是知識上的、智力上的影響,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響。教師的知識水平、教學水平、道德水平、精神風貌等都會對學生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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