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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目標
(一)課程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教學目標的關系
1、教育目的
它反映一定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也是制定教育目標、確定教育內容、選擇教育方法、評價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據。從國家或整個社會角度來看,教育目的只能是總體性的、高度概括性的,而不可能是具體的。
2、培養目標
它是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具體培養要求。它是根據國家的教育目的和自己學校的性質及任務,對培養對象提出的特定要求。所以,教育目的與培養目標沒有實質性的區別,只是概括性的程度不同。教育目的是整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必須遵循的統一的質量要求;培養目標則是某級或某類學校的具體要求,后者是前者的具體化。即培養目標要根據教育目的來制定的。而教育目的又只有通過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才能實現。因此,兩者的關系可以說是一般與個別的關系,或整體與局部的關系。
3、課程目標
它是指導整個課程編制過程的最為關鍵的準則,是指特定階段的學校課程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它有四個方面的規定制:第一,時限性,即它要同特定的教育階段相聯系;第二,具體性,即要詳細描述學生身心發展的預期結果,明確學生所要達到的發展水平;第三,預測性,即所描述的結果是預期性的,不是實際的結果;第四,操作性,即是明確的,可以付諸實現。
4、教學目標
它是課程目標的進一步具體化,是指導、實施和評價教學的基本依據,是師生在學科教學活動中預期達到的教學結果、標準。它具有這樣幾個特征:具有可操作指標體系;體現學生學習行為及其變化;具有靈活性,教師可根據教學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二)課程目標的依據
1、對學生的研究
(1)了解學生身心發展的現狀;(2)了解學生個體需要;(3)了解學生的興趣和個性差異。
2、對社會的研究
3、對學科的研究
三、課程設計
(一)什么是課程設計
1、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是一個有目的、有計劃、有結構地產生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以及教科書等系統化活動。
2、設計的意義
(1)從課程設計活動中可以產生全新的課程方案,從而導致對師生的雙邊活動具有深遠的意義的課程改革;
(2)可以對目前的課程進行一些修改或重新組織,其中并不增加新的東西,而只是以更清晰的方式將課程中各要素聯系起來。
(二)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
課程文件是根據課程設計的原理與方法而制定的指導教學的各種規定。
1、教學計劃
(1)概念 教學計劃是指導和規定課程與教學活動的依據,是學校課程與教學活動的依據,也是制定分科標準、編寫教科書和設計其他教材的依據。
我國義務教育的教學計劃的基本特征是:強制性、普遍性、基礎性。
(2)教學計劃的構成 教學計劃主要由教學計劃設計的指導思想、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及其說明、課時安排、課程開設順序和時間分配,考試考查制度和實施要求幾部分構成。
課程設置是教學計劃的核心,它具體勾畫出實現培養目標“藍圖”,是把教育目標與教學實踐結合起來的橋梁。普通中小學課程設置應根據各地區、各學校以及學生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宏觀指導下,靈活作出安排。
在基本內容上,主要是指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及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
開設哪些科目是教學計劃中心問題。中小學教學科目設置,基本以科學的分類為依據,并選擇其中最一般的、對青少年一代最必需的科學知識構成學科。各門學科既有自己的獨立系統,又有彼此間存在的必要聯系。
課時分配包括各學科的總時數,每一門學科各學年(或學期)的授課時數和周學時等。
2、教學大綱
(1)概念 教學大綱又稱學科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定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的與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的基本要求。學科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它體現了國家對每門學科教學的統一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準,它有利于保證教學的計劃性和質量。
(2)教學大綱的構成 包括說明部分和本文部分
3、教科書設計
(1)教材與教科書教材是教師和學生據以進行教學活動的材料,包括教科書、講義、講授提綱、參考書、活動指導書以及各種視聽材料。其中教科書和講義是教材的主體部分。教科書又稱課本,它是依據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編制的、系統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教科書是教學大綱的具體化。
課文是教科書構成中的主體部分。
教科書的編制,要求要妥善處理思想性與科學性、觀點與材料、理論與實際、知識和技能的廣度與深度、基礎知識與當代科學新成就的關系。
(2)教科書的編排 教科書的編排形式要有利于學生的學習,符合衛生學、教育學、心理學和美學的要求。教科書的內容闡述,要層次分明;文字表述要簡練、精確、生動、流暢;篇幅要詳略得當。標題和結論要用不同的字體或符號標出,使之鮮明、醒目。封面、圖表、插圖等,要力求清晰、美觀。字體大小要適宜,裝訂要堅固,規格大小、厚薄要合適,便于攜帶。
(3)教科書的作用
一,教科書是學生在學校獲得系統知識,進行學習的主要材料,可以幫助學生掌握教師講授的內容。
二,教科書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為教師的備課、上課、布置作業、學生學習成績的檢查評定提供了基本材料。
三,根據教學計劃對本學科的要求,分析本學科的教學目標、內容范圍和教學任務。
四,根據本學科在整個學校課程中的地位,對各教學階段的課堂教學和課外活動做出統籌安排。
4、教科書編寫應遵循的原則
一,按照不同學科的特點,體現科學性與思想性。
二,強調內容的基礎性,生活性和先進性。
三,在保證科學性的前提下,教材還要考慮到我國社會發展現實水平和教育現狀,必須注意到基本教材對大多數學生和大多數學校的適用性。
四,合理體現各科知識的邏輯順序和受教育者學習的心理順序。
五,兼顧同一年級各門學科內容之間的關系和同一學科各年級教材之間的銜接。
四、課程實施
(一)課程實施的概念
課程實施是指把課程計劃付諸實踐的過程,它是達到預期的課程目標的基本途徑。
(二)課程實施的結構
在課程實施過程中,至少要考慮七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安排課程表,明確各門課程的開設順序和課時分配;第二,確定并分析教學任務;第三,研究學生的學習活動和個性特征,了解學生的學習特點;第四,選擇并確定與學生的學習特點和教學任務相適應的教學模式;第五,對具體的教學單元和課的類型和結構進行規劃;第六,組織并開展教學活動;第七,評價教學行動過程與結果,為下輪的課程實施提供反饋性信息。以上七個方面在運作過程中構成一個循環往復的動態結構,這便是課程實施的過程結構。
1、安排課程表
課程表的安排應遵循:整體性原則、遷移性原則、生理適宜原則。
2、分析教學任務
教學任務包括三方面:第一,學生所要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第二,學生所要形成和發展的智力、能力和體力。第三,學生所要養成的情感、態度、品德和個性心理品質。
3、研究學生的學習特點
學生的學習特點有四方面特性:獨特性;穩定性;發展性;靈活性
學生的學習特點受三因素影響:基礎因素,內部因素,外部因素。
4、選擇并確定教學模式
教學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學思想或理論指導下,為完成特定的教學任務,實現預期的課程目標所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系統化的教學活動的基本范型。為實現預期的課程目標,可以根據教學任務和學生學習特點選擇各種各樣的教學模式。
5、規劃教學單元和課
教學單元通常是指某門課程的教材內容中的一個比較完整的部分。課是教學單元的組成部分,是課堂教學安排問題。
6、組織教學活動
它是課程實施計劃的展開過程。
7、評價教學活動的過程與結果
五、課程評價
課程評價既是課程設計與實施的終點,又是其繼續向前發展的起點。
(一)課程評價的概念
課程評價是指檢查課程的目標、編訂和實施是否實現了教育目的,實現的速度如何,以判定課程設計的效果,并據此作出改進課程的決策。
(二)課程評價的主要模式
1、目標評價模式
這一評價模式是以目標為中心而展開的;是針對20世紀初形成并流行的常模參照測驗的不足而提出的,是在泰勒的“評價原理”和“課程原理”的基礎上形成的。評價原理可概括為七個步驟或階段;(1)確定教育計劃的目標;(2)根據行為和內容來界說每一個目標;(3)確定使用目標的情境;(4)設計呈現情境的方式;(5)設計獲取記錄的方式;(6)確定評定時使用的計分單位;(7)設計獲取代表性樣本的手段。
泰勒在這一評價原理的基礎上,結合課程編制實踐,提出了“課程原理”。可概括為四個步驟或階段。
(1)確定課程目標;(2)根據目標選擇課程內容;(3)根據目標組織課程內容;(4)根據目標評價課程。
其中,確定目標是最為關鍵的一步,因為其他所有步驟都是圍繞目標而展開的。由于這一模式既便于操作又容易見效,所以在很長時間里在課程領域占主導地位。但由于它只關注預期的目標,忽視了其他方面的因素,因而遭到不少人的批評。
2、目的游離評價模式
該評價模式是由美國學者斯克里文針對目標評價模式的弊病而提出來的。即主張把評價的重點從“課程計劃預期的結果”轉向“課程計劃實際的結果”上來。
3、背景、輸入、過程、成果(CIPP)評價模式
該模式包括四個步驟:
第一,背景評價;第二,輸入評價;第三,過程評價;第四,成果評價。此模式考慮到影響課程計劃的種種因素,可以彌補其他模式的不足,相對來說比較全面,但操作過程較復雜,一般人難以掌握。
(三)課程評價的過程
1、課程評價過程中要涉及或需要解決的一些基本問題
(1)評價概念是否合適;(2)搜集和加工信息是否合適;(3)報告評價結果的信息是否合適。
2、課程評價的基本階段
在課程評價中,評價者通過要經歷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把焦點集中在所要研究的課程現象上;第二步,搜集信息;第三步,組織材料;第四步,分析資料;第五步,報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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