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承攬合同
(一)承攬合同的主要內容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二)承攬人的權利義務
(三)定作人的權利義務
八、建設工程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發包人的權利義務
(三)承包人的權利義務
九、運輸合同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客運合同
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1.旅客的權利義務。
2.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二)貨運合同
1.托運人、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2.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三)多式聯運合同
多式聯運經營人可以與參加多式聯運的各區段承運人就多式聯運合同的各區段運輸約定相互之間的責任,但該約定不影響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承擔的義務。
十、技術合同
(一)技術合同主要內容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
1.技術合同價款、報酬、費用支付。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采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
2.職務及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
(二)技術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2.技術開發合同的解除與風險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簽訂后,因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3.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
相關推薦:名師指導:2011年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