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企業與企業財務管理 |
第 2 頁:第二節 財務管理目標 |
第 3 頁:第三節 財務管理環節 |
第 4 頁:第四節 財務管理體制 |
第 5 頁:第五節 財務管理環境 |
第一章 總 論
企業:是一個契約性組織,它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營利性的經濟組織。
第一節 企業與企業財務管理
一、企業組織形式: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公司制企業。
1.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全部債務由投資者個人承擔的經營實體。
優點:創立容易、固定成本低、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缺點:(1)需要業主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2)難以從外部獲得大量資金用于經營;(3)所有權的轉移比較困難;(4)企業的壽命有限,將隨著業主的死亡而自動消亡。
2.合伙企業: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經營的企業,通常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壽命:合伙人賣出所持有的份額或死亡。較難從外部大量資金用于經營。
特點:①除業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業的優點和缺點與個人獨資企業類似。②合伙企業法規定每個合伙人對企業債務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一個合伙人沒有能力償還其應分擔的債務,其他合伙人須承擔連帶責任,即有責任替其償還債務。③合伙人轉讓其所有權時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時甚至還需要修改合伙協議。
3.公司制企業:由兩個以上投資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資組建,有獨立法人財產,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企業。出資者按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優點:(1)容易轉讓所有權。(2)有限債務責任。(3)公司制企業可以無限存續,一個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經營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繼續存在。(4)公司制企業融資渠道較多,更容易籌集所需資金。
缺點:(1)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問題。(3)雙重課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投資管理、籌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成本管理、收益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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