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準予扣除項目——12項
提示: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只規定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按限額扣除,其他項目按實際發生數扣除,注意選擇題或計算分析題。
1、一般規定:納稅年度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應特別關注允許在稅前扣除的具體稅種,包括:
(1)銷售稅費中的6稅1費: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在應納稅所得額中不得扣除。(2)4個費用性稅金: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如果四稅已經計入管理費用中扣除的,不再作為稅金單獨扣除。
【例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納稅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項目有( )。(2006年)
A、關稅
B、土地增值稅
C、城鎮土地使用稅
D、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稅金的種類,以上四種都可以扣除。
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公益性捐贈扣除限額=年度利潤總額×12%
【例題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稅額的扣除標準是( )。(2008年)
A、全額扣除
B、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以內的部分扣除
C、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扣除
D、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扣除
答案:C
【例題2•計算題】某企業收入500萬,可以扣除的成本280萬,費用100萬,稅金50萬。營業外支出中,公益性捐贈30萬,工商罰款10萬。計算該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答案】公益捐贈的扣除限額=(500-280-100-50-40)×12%=3.6(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500-280-100-50-3.6=66.4(萬元) 或者
應納稅額=66.4×25%=16.6(萬元)
3、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
4、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5、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