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一減免和抵免稅額
(1)抵免稅額
① 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
、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
(2)抵免方法——限額抵免
抵免限額為境外所得依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是稅收抵免的最高限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提示】抵免限額計算公式:
抵免限額= =境外所得×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25%)
【例題1】某居民企業從境外取得稅前所得40萬元,境外繳納所得稅時適用的稅率為20%,境外所得稅稅款抵扣限額=40×25%=10(萬元)
境外所得已繳納的所得稅額=40×20%=8(萬元)
境外所得應補繳所得稅額=10-8=2(萬元)
【例題2】《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境外所得在我國匯總納稅時的抵免限額為( )
A、可以抵免的最低限額
B、可以抵免的最高限額
C、境外實際繳納稅額
D、境外應當繳納稅額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抵免限額含義。抵免限額為境外所得依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是稅收抵免的最高限額。
五、稅收優惠:
(一)免稅收入;
(二)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
(四)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提示:“加計扣除”: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①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50%)
、 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100%)
“加速折舊”:采取縮短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定年限60%);采用加速折舊方法;
“減計收入”: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規定產品取得的收入;
“稅額抵免”: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