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稅依據
1.一般規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不包括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等非稅款項。
2.特殊規定
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隨之征收城建稅;但出口退還的增值稅、消費稅,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建稅。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可以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是( )。
A.納稅人滯納增值稅而加收的滯納金
B.納稅人享受減免后實際繳納的營業稅
C.納稅人進口貨物被海關代征的增值稅
D.納稅人偷逃消費稅被查補的稅款
【答案】BD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城建稅的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之和×適用稅率。
【例題·單選題】位于市區的某企業2010年3月份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562萬元,其中關稅102萬元,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260萬元。該企業3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 )。
A.14萬元 B.18.2萬元 C.32.2萬元 D.39.34萬元
【答案】A
【解析】該企業應繳納的城建稅=(562-102-260)×7%=14(萬元)。
(六)稅收優惠
核心內容包括:
1.城建稅隨同“三稅”的減免而減免。
2.對“三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二、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附加費。
教育費附加名義上是一種專項資金,實質上具有附加稅性質。
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 3%。
【例題·多選題】以下關于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規定正確的有( )。
A.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納稅環節分別在銷售、進口等環節繳納
B.凡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納稅人,須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C.代扣代繳“三稅”的,按照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
D.代扣代繳“三稅”的,在按規定扣繳城建稅的同時也應扣繳教育費附加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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