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這里注意區分兩組概念: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
(一)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一般來講,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1.支付所得單位扣繳稅款
稅法規定,凡支付應納稅所得的單位或個人,都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向納稅人支付各項應納稅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除外)時,必須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稅務機關應根據扣繳義務人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由扣繳義務人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
2.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申報制的體現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例題·多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2010年)
A.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B.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C.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D.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答案】ABCD
(二)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
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把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兩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
1.住所標準——習慣性居住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采用習慣性住所的標準,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界定為: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
2.居住時間標準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即以居住滿1年為時間標準,達到這個標準的個人即為居民納稅人。在居住期間內臨時離境的,即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日數,連續計算。
我國稅法規定的住所標準和居住時間標準,是判定居民身份的兩個要件,只要符合或達到其中一個條件,就可以被認定為居民納稅人。
【例題·單選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個人中,屬于居民納稅人的是( )。(2010年)
A.M國甲,在華工作6個月
B.N國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離境
C.X國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28天
D.Y國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100天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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