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涉及7個稅種:房產稅、契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
最近三年本章考試題型、分值分布
題型 |
2010 |
2009 |
2008 |
單選題 |
3題3分 |
3題3分 |
5題5分 |
多選題 |
3題6分 |
2題4分 |
2題4分 |
判斷題 |
- |
1題1分 |
2題2分 |
計算分析題 |
- |
- |
- |
綜合題 |
- |
- |
- |
不定項選擇題 |
- |
- |
- |
合 計 |
6題9分 |
6題8分 |
9題11分 |
各個稅種考試中基本都會涉及到,但總體而言難度不大。本章存在將小稅種合在一起出不定項選擇題的可能性。
本章結構
第一節 房產稅法律制度
第二節 契稅法律制度
第三節 車船稅法律制度
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
第五節 印花稅法律制度
第六節 資源稅法律制度
第七節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第一節 房產稅法律制度
一、房產稅的概念
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種稅。
二、房產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房產稅納稅人
在我國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注意:從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外籍人員是房產稅的納稅人。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屋,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納稅人的具體規定
情形 |
納稅人 |
1.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 |
經營管理的單位 |
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的 |
集體單位和個人 |
2.產權出典的 |
承典人 |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產所在地的 |
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4.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末解決的 | |
5.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 |
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考題1·判斷題】張某將個人擁有產權的房屋出典給李某,則李某為該房屋房產稅的納稅人。( )(2008年)
『正確答案』√
【例題2·多選題】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房產稅納稅人規定的是( )。
A.將房屋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
B.將房屋產權出典的,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
C.房屋產權未確定的,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人
D.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人
『正確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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