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一、經濟糾紛解決途徑的選擇(P14)
【例題·判斷題】對于平等民事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而言,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 )(2010年)
『正確答案』√
【例題·多選題】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解決平等民事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的有( )。(2009年)
A.仲裁 B.民事訴訟
C.行政復議 D.行政訴訟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仲裁與民事訴訟都是適用于橫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方式都是對縱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二、仲裁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P15)
【例題·單選題】下列爭議中,可以適用《仲裁法》進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與某職工李某因解除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B.高某與其弟弟因財產繼承發生的糾紛
C.某學校因購買電腦的質量問題與某商場發生的爭議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對其作出的罰款決定與該公安局發生的爭議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選項B);(2)行政爭議(選項D);(3)勞動爭議(選項A);(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例題·多選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糾紛中,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有( )。
A.侵害名譽權糾紛 B.繼承糾紛
C.收養糾紛 D.勞動合同糾紛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選項BC: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適用于《仲裁法》,但適用于《民事訴訟法》。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獨立仲裁原則。仲裁機關不依附于任何機關而獨立存在,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3.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題·判斷題】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由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仲裁協議,是申請仲裁的重要前提。
(三)仲裁機構
【例題·多選題】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委員會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08年)
A.仲裁委員會是行政機關
B.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C.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
D.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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