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得被裁減的企業人員有( )。
A.管理層、技術骨干和勞動模范
B.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
D.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依據該條規定,選項A無法律依據,表述錯誤,非本題正確答案;選項BCD分別符合該條(3)、(4)、(2)項的規定,表述正確。
4.對于企業裁減人員的決定,工會依法可采取的行動是( )。
A.工會認為該決定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B.工會認為該決定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的,有權要求重新決定
C.被裁減人員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D.被裁減人員提起訴訟有困難的,工會可以代表職工提起訴訟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顯然,依據上述規定選項A.B表述正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78條的規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故選項C說法正確。選項D表述錯誤,工會只是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而不能代表職工提起訴訟,提起訴訟是職工的權利。
5.若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爭議,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下列關于時效說法正確的是( )。
A.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
B.因拖欠勞動報酬勞動關系終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C.勞動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D.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仲裁申請時效。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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