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營業稅起征點與稅收減免
一、營業稅起征點(針對個人納稅人)
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即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1.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2.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二、營業稅減免稅
(一)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共7條)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指學歷教育),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7.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這里所稱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例題·多選題】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項目中,免征營業稅的有( )。(2010年)
A.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
B.幼兒園提供的育養服務
C.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D.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正確答案』ABCD
(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或國務院的其他規定:按行業有劃分了6類,共計60余條:
1.金融保險類
(1)保險公司開展的l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2)對保險公司開辦的個人投資分紅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3)對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托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4)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購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5)對社保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運用社保基金買賣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6)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7)對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差價收入,免征營業稅。
(8)公司從事金融資產處置業務時,出售、轉讓股權不征收營業稅;出售、轉讓債權或將其持有的債權轉為股權不征收營業稅;銷售、轉讓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征收營業稅。
(9)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從事金融資產處置業務,按以下規定免征營業稅:
①企業處置債權重置資產,不予征收營業稅;
②企業處置股權重置資產(包括債轉股方式處置)所取得的收入,不予征收營業稅;
③企業處置其所擁有的實物重置資產所取得的收入,該項資產屬于不動產的,征收營業稅;屬于貨物的,應當按照增值稅條例及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