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2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基礎講義匯總
第六節(jié) 稅收法律責任
一、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1.稅收法律責任分為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兩種。
2.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
(1)行政處分的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
(2)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其他七類。
二、征納雙方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行政相對人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1.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1)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傥窗凑找(guī)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②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畚窗凑找(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④未按照規(guī)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菸窗凑找(guī)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藜{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xù)的。
(2)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jīng)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
(3)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 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例題·單選題】(2009年)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B.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
C.沒收其經(jīng)營所得
D.提請公安機關查封其財產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jīng)稅務機關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
2.逃避稅務機關追繳欠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1)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