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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重點章節,其中的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為今年教材新增內容,各種題型均可能涉及,預計分值在10-15分。
◆本章重要知識點復習
一、企業所得稅:
(一)納稅人與征稅對象
1.納稅人:包括內、外資企業和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適用個人所得稅)。
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注冊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二選一)。
2.征稅對象: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3.所得來源的確定。
(二)稅率——比例稅率(25%,20%,15%,10%)
(三)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1.應稅收入:10項
包括視同銷售的收入: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不征稅收入與免稅收入(在“稅收優惠”中)
不征稅收入 | 免稅收入 |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
3.稅前扣除項目:
(1)基本項目: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提示】稅金項目內容:包括6稅1費(會計上“營業稅金及附加”列支):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不包括增值稅。
(2)特殊扣除項目——特別是有限額比例項目
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利息費用、公益性捐贈、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4.不得扣除項目:9項(重點掌握)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5.虧損彌補。
(四)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企業資產的稅收處理
1.固定資產:下列固定資產
(1)不得計算折舊范圍:7項
(2)計提折舊的方法——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2.長期待攤費用
(1)項目:3項
(2)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3.投資資產: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六)稅收優惠,重點關注
1.加計扣除——2項
(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
(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應納稅所得額抵扣
3.加速折舊: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舊年限的60%
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七)征收管理
1.納稅期限: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2.納稅申報: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預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