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企業所得稅 |
第 2 頁:二、個人所得稅 |
二、個人所得稅:
(一)納稅義務人
1.劃分為兩類納稅人標準——住所和居住時間(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
【提示】在居住期間內臨時離境的,即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日數,連續計算。
2.所得來源地
(二)稅目:11個
1.工資、薪金所得:注意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4項
2.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比照此稅目
3.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1)個人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
(2)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取得的應稅所得項目的所得。
(3)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
5.稿酬所得:作品正式出版、發表
【注意】遺作稿酬;專業人員稿酬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1)對于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屬于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所得,故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特許權的經濟賠償收入,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3)編劇從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統一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注意】三種利息免稅:國債、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個人儲蓄存款利息
8.財產租賃所得
【注意】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征稅范圍。
9.財產轉讓所得
【注意】
(1)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0.偶然所得
【注意】
(1)個人因參加企業的有獎銷售活動而取得的贈品所得,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其他所得
(三)個人所得稅稅率
1.超額累進稅率(3個稅目):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2.比例稅率(8個稅目):20%(記憶)。
(四)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具體扣除標準
1.工資、薪金所得:月扣除3500元/4800元
2.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承包、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月扣除3500元)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5.財產轉讓所得: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
6.無費用扣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五)個人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的扣除
1.限額扣除: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2.全額扣除:
(1)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
(2)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
(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
(六)每“次”收入的確定
特別掌握:稿酬所得(分別、合并)、財產租賃所得(月)
(七)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各稅目:
重點掌握:工資薪金所得及全年一次性獎金、勞務報酬、稿酬所得、利息股息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
2.特殊規定:了解7-10、12
(八)個人所得稅稅收減免
1.免稅項目:1-7,12、13
2.減稅項目:其中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適用減稅規定,具體所得項目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和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九)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1.代扣代繳方式
(1)扣繳義務人: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
(2)代扣代繳稅款的手續費:所扣繳稅款的2%手續費。
2.自行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3.納稅期限:代扣代繳、自行申報的納稅期限:一般都是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