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一、歷年考情概況
本章包括3個稅的法律制度,其中增值稅和消費稅是2013年初級《經濟法基礎》教材新增的內容。原“營業稅法律制度”在歷年考試中均是出題者關注的焦點,備受關注,分值均保持在18分左右。2013年教材中加入增值稅和消費稅,本章更是熱度不減,當年考試中各個題型中均有題目涉及,尤其在不定項選擇題中占有穩定的席位。
>>>點擊進入第四章歷年考題
二、最近三年本章考試題型、分值、考點分布
題型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考點 |
單選題 |
5題7.5分 |
2題2分 |
5題5分 |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增值稅稅額的計算(進口增值稅);營改增的征稅范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酒類); 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稅目; |
多選題 |
3題6分 |
3題6分 |
2題4分 |
進項稅額的抵扣(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消費稅的計稅方法(復合計征項目);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 |
判斷題 |
1題1分 |
2題2分 |
2題2分 |
進項稅額的抵扣;營業稅的征稅范圍、計稅營業額的確定、納稅地點 |
不定項選擇題 |
1題8分 |
1題6分 |
1題6分 |
營業稅服務業稅目;營業稅額的計算(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營業稅建筑工程、安裝、裝飾工程的營業稅額計算 |
合計 |
10題22.5分 |
8題16分 |
10題I7分 |
【提示】2011年的不定項選擇題因為營改增政策變化,已不適用營業稅的規定。
三、學習方法與應試技巧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均屬于流轉稅,考生在學習中要對每個稅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目、計稅依據等基本法律制度熟練掌握,對每個稅的應納稅額計算熟練應用。在復習中可以將增值稅和營業稅對比學習,這是兩個對立面,征增值稅的項目不征營業稅,征營業稅的項目不征增值稅,而消費稅是對部分特定貨物征收的流轉稅,可以與增值稅結合起來學習。
搜索微信公眾賬號“考試吧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