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1.營業額的一般規定:
(1)營業額全額: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營業額差額:對列舉項目營業額扣除付給其他納稅人的部分后的余額。
(3)組成計稅營業額
組成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2.營業額的特殊規定:
(1)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2)納稅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后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稅款或者從納稅人以后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
(3)稅額中扣除項目
營業稅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憑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抵免當期應納營業稅稅額,或者按照購進稅控收款機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價款,依下列公式計算可抵免稅額:
可抵免稅額=價款÷(1+17%)×17%
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繼續抵免。
3.營業額的具體規定——重點是差額項目
(1)建筑業
①全額計稅: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及價外費用,如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材料差價款、搶工費、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等。
②差額計稅: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其他建筑勞務具體規定:
建筑勞務 |
計稅營業額規定 |
③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 |
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
④自建行為 |
①自建自用房屋的行為不納稅 |
②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不包括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其自建行為首先應按建筑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 |
③出租或投資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業的征稅范圍 | |
⑤提供裝飾勞務 |
營業額為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 |
⑥建筑安裝工程 |
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營業額中 |
(2)金融保險業
計稅營業額三種方法:一是以收入全額為營業額;二是以余額為營業額;三是以手續費收入為營業額。
①貸款業務的營業額為貸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種加息、罰息等)——全額計稅
②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余額計稅
本期營業額=賣出價-買入價
③金融經紀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營業額為手續費全部收入——全額計稅
保險業:
①辦理初保業務的營業額為納稅人經營保險業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即向被保險人收取的全部保險費;
②儲金業務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在納稅期內的儲金平均余額乘以人民銀行公布的l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③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3)電信業(略)
(4)文化體育業——全額計稅
營業額為從事文化體育業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包括演出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經營游覽場所收入和體育收入。
(5)娛樂業——全額計稅
娛樂業的營業額為經營娛樂業收取的各項費用,包括門票收費、臺位費、點歌費、煙酒和飲料費及經營娛樂業向顧客收取的其他費用。
(6)服務業
①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
對福利彩票機構以外的代銷單位銷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續費收入;
②其他服務業的營業額:
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
物業管理的單位;
消費者持服務單位銷售或贈與的固定面值消費卡消費。
③旅游業務——余額計稅
境內旅游業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游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旅游業務: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7)銷售不動產和轉讓土地使用權
①納稅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的購置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②納稅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關注566會計職稱微信第一時間獲取報名、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