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政府采購概述 |
第 2 頁:政府采購當事人 |
第 3 頁:政府采購方式 |
第 4 頁:政府采購程序 |
第 5 頁:政府采購合同 |
第 6 頁:政府采購的質疑與投訴 |
第 7 頁:政府采購的監督 |
政府采購方式
【考情分析】
考頻星級:★
歷年真題涉及:2014年單選題
【高頻考點】:政府采購方式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政府采購采用以下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和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一)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招標采購單位必須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
采購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招標能力,有與采購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采購和管理人員;
3.采購人員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培訓。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采購人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必須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招標的,應當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確定委托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乏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二)邀請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采購: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比例過大的。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
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招標采購單位從評審合格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3家以上的投標人,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三)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根據采購需求直接要求3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與供應商分別進行一對一的談判,最后通過談判結果來選擇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四)單一來源采購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人直接從某個供應商或承包商處購買所需貨物、服務或者工程的采購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東奧中級職稱編輯“娜寫年華”發布。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
(五)詢價
詢價是指采購人就采購項目向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被詢價供應商(不少于3家)發出詢價通知書,通過對報價供應商的報價進行比較,最終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采購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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