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四 收入、費用、利潤表、盈利能力分析
一、各種銷售收入的確認(結合應收賬款、預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銷售退回、材料銷售、委托代銷、利潤表)
【例題·2009計算題改編】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商品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銷售成本。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2008年6月份甲公司發生如下業務:
(1)6月2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1 600件,標價總額為800萬元(不含增值稅),商品實際成本為480萬元。為了促銷,甲公司給予乙公司15%的商業折扣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已發出商品,并向銀行辦理了托收手續。
(2)6月4日賒銷一批A商品給B公司,售價為120萬元(不含增值稅),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規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該批商品成本為100萬元。當月8日收到貨款。
(4)6月15日,甲公司將部分退回的A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本公司職工,其中生產工人500件,行政管理人員40件,專設銷售機構人員60件,該商品每件市場價格為0.4萬元(與計稅價格一致),實際成本0.3萬元。
(5)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來函。來函提出,2008年5月10日從甲公司所購B商品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甲公司在價格上給予10%的銷售折讓。該商品售價為600萬元,增值稅額為102萬元,貨款已結清。經甲公司認定,同意給予折讓并以銀行存款退還折讓款,同時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
(6)公司于6月26日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向B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售價為1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萬元,該批商品成本為6萬元。A公司在銷售該批商品時已得知B公司資金流轉發生暫時困難,但為了減少存貨積壓,同時為了維持與B公司長期以來建立的商業關系,A公司仍將商品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假定A公司銷售該批商品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
(7)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銷售商品,甲公司按售價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續費。丙公司6月對外實際銷售100件,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 700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向丙公司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款項未收到,甲公司的商品成本為6 000元。
(8)向乙公司轉讓一項軟件的使用權,一次性收取使用費20萬元并存入銀行,且不再提供后續服務。
(9)銷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售價80萬元,款項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材料的實際成本為59萬元。
(10)將以前會計期間確認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在本月分配計入當月收益300萬元。
(11)結轉固定資產凈收益8萬元。
要求:作出甲公司的賬務處理。除上述資料外,不考慮其他因素。
(1)逐筆編制甲公司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2)計算甲公司6月份主營業務收入總額。
(“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逐筆編制甲公司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1)6月2日,向乙公司銷售A商品1 600件,標價總額為800萬元(不含增值稅),商品實際成本為480萬元。為了促銷,甲公司給予乙公司15%的商業折扣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已發出商品,并向銀行辦理了托收手續。
借:應收賬款 795.6
貸:主營業務收入 680=800×(1-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5.6=800×(1-15%)×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480
貸:庫存商品 480
(2)6月4日賒銷一批A商品給B公司,售價為120萬元(不含增值稅),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規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該批商品成本為100萬元。當月8日收到貨款。
借:應收賬款 140.4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4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
貸:庫存商品 100
借:銀行存款 138
財務費用 2.4
貸:應收賬款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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