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5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8 頁:判斷題 |
第 9 頁:不定項選擇題 |
第 10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四、不定項選擇題
1.(1)A
【解析】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所以銷售營業收入=3000- 500 2500(萬元)。
(2)B
【解析】廣告費可以扣除的金額=2500×15%=375(萬元)
業務招待費:2500×5-12.5(萬元)>15×60%=9(萬元),所以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9萬元;合-375+—384(萬元)。
(3)BCD
【解析】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抵扣;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4)C
【解析】廣告費調增所得=420—2500 ×15-420—37=45(萬元)
三新技術開發費用加計扣=100×50%=50(萬元)
業務招待費:2500× 5-12.5(萬元)>15×60%=9(萬元),業務招待費調增所得額=15-15× 60%=15—9=6(萬元);
會計利潤總額=2500+70—1343—670—400—60-(160—120)-50=7(萬元)。
捐贈支出扣除的限額=7× 12%=0.84(萬元);
稅收滯納金不可以稅前扣除,因此營業外支出調增額=10-0.84+6=15.16(萬元);職工工會經費扣除限額=150×2%=3(萬元),實際發生3萬元,因此不用納稅調整,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增的數額=29—150×16.5%=4.25(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7+45—50+6+15.16+4.25=27.41(萬元);本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9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8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小于30萬元,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應繳企業所得稅=27.41 × 20%=5.48(萬元)。
2.(1)C
【解析】選項ABD屬于應征收所得稅的收入。
(2)BCD
【解析】根據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向某商場借款1000萬元而發生的利息71萬元,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不得扣除,本題中,應調增所得額=(71—1000×6.1%)=10(萬元),選項B錯誤;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扣除。本題中,會計利潤為600萬元,其12%為72萬元,而實際捐贈額為85萬元,因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5-72 =13(萬元),選項C錯誤;稅收滯納金屬于企業所得稅稅前不得扣除的項目,選項D錯誤。
(3)C
【解析】根據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本題中,廣告費用和業務宣傳費超過扣除標準部分的數額不得扣除,所以稅前可以扣除的銷售費用=1400-[750+186-(5950+58.5÷1.1 7)×15%)]=1364(萬元)。
(4)AC
【解析】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本題中企業營業收入為5950+58.5/(1+17%)=6000(萬元),6000×5‰=30(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55萬,55×60%=33(萬元),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3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5-30=25(萬元)。
(5)A
【解析】①國債利息收入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5萬元;
②向某商場借款1000萬元的利息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數額10(萬元);
③廣告費用和業務宣傳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數額36(萬元);
④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數額25(萬元);
⑤捐贈支出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數額13(萬元);
⑥被稅務機關加收滯納金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數額6萬元。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600—25+10+36+25+13+6=665(萬元)
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665 × 25%=166.25(萬元)
3.(1)BC
【解析】企業取得的違約金收入屬于征稅收入,選B正確。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所以該企業從另-非上市的居民企業處取得權益性投資收益30萬元免稅,選項C正確。
(2)BCD
【解析】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屬于價外稅,故不在扣除之列,選項B不正確;企業的贊助支出和罰款不得稅前扣除。選項CD不正確。
(3)ACD
【解析】工會經費限額=800× 2%=16(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5-16=1.5(萬元);
職工福利費限額=800 × 14%=112(萬元),實際發生9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職工教育經費限額=800× 2.5%=2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5-20 =25(萬元)。
(4)B
【解析】
①贊助支出60萬元以及被工商機關罰款20萬元,不能扣除。營業外支出可扣除金額=800—60—20=720(萬元);
②工會經費限額=800×2%=16(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5—16=1.5(萬元);
③職工福利費限額=800×14%=112(萬元),實際發生9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
④職工教育經費限額=800×2.5%=2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5-2025(萬元);
⑤2011年虧損可以在計算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⑥應納稅所得額=9000+10—3500—200—1000—200—1200—720+1.5+25—300=1916.5(萬元);該企業2012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916.5×25%=479.125(萬元)。
4.(1)B
【解析】①當月工資薪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500-3500)× 20%-555=445(元);②該筆獎金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每月獎金平均額=20000÷12=1666.67(元),根據工資、薪金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的規定,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0 × 10%-105=1895(元)。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45+1895=2340(元)。
(2)ABD
【解析】購買福利彩票的中獎收入按照“偶然所得”計繳。
(3)D
【解析】根據規定,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賑災彩票、體育彩票,-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本題中,中獎收入為15000元,超過了1萬元,應全額計征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15000× 20%=3000(元)。
(4)B
【解析】目前,我國對個人轉讓股票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5)B
【解析】對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本題中,張某自用時間為4年零6個月,所以,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50—80-5)×20%=13(萬元)。
5.(1)B
【解析】當月工資薪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5200+3000—3500)× 20%-555=385(元)
(2)C
【解析】出版個人攝影專集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18000 ×(1-20%)×20%×(1—30%)=2016(元)
(3)A
【解析】有獎發票獎金不超過800元,免于繳納個人所得稅。
(4)A
【解析】攝影作品報酬500元.在免征額范圍之內,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
(5)D
【解析】審稿報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800)×20%=240(元)
6.(1)B
【解析】繪畫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23000×(1—20%)×20%=3680(元),財產租賃收入以每月內取得的收人為-次,胡某每月及全年應納稅額為:7月份應納稅額=(2500—500—800)×10%=120(元).全年應納稅額=(2500—800)×10%×11+120=1990(元),胡某繪畫收入與財產租賃收入合計應納個稅=3680+1 990=5670(元)。
(2)D
【解析】取得保險賠款20000元。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取得購買企業債券利息應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20%=1000(元).胡某收到的保險賠款與債券利息收入合計應納個稅1000元。
(3)BC
【解析】選項B,保險賠償所得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選項C,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4)A
【解析】股息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6000×20%×50%+7000×20%=3000(元)
【提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胡某2013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3680+1 990+1000+3000=96 70(元)
7.(1)B
【解析】工資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5300—3500)×10%-105=75(元)
(2)C
【解析】特許權使用費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1—20%)×20%=960(元)
(3)A
【解析】產品設計取得的報酬屬于勞務報酬,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0×(1-20%)×30%-2000=10000(元);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免征個人所得稅;張先生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75+960+10000=11035(元)
(4)BD
【解析】對勞務報酬所得-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特許權使用費沒有加成征收的規定。
搜索微信公眾賬號“考試吧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