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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A【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設立期貨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于15人;(二)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
32.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33.D【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應當向擬設立營業部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二)擬設立營業部的決議文件;(四)營業部的管理制度文本;(五)擬任負責人任職資格申請材料或證明。
34.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獨立董事應當保持獨立性,不得在期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與期貨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
35.D【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者崗位,管理和控制期貨公司的經營風險。期貨公司應當設立合規審查部門或者崗位,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稽核。
36.A【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客戶投訴處理制度。期貨公司應當將客戶的投訴材料及處理結果存檔。
37.C【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在依法批準的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期貨保證金賬戶。
38.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報送年度報告、月度報告等有關資料。期貨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年度報告簽署確認意見;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應當對月度報告簽署確認意見。
39.B【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八十條規定,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期貨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其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書面報告:(五)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
40.A【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設立期貨交易所,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期貨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組織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
41.B【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42.A【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應當按照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準備金,不得挪用。
43.D【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違反本條例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關于企業以國有資產進入期貨市場的有關規定進行期貨交易,或者單位、個人違規使用信貸資金、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44.C【解析】參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
45.D【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分立的,其債權、債務由分立后的期貨交易所承繼。
46.C【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取得期貨交易所會員資格,應當經期貨交易所批準。
47.C【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對期貨交易、結算、交割資料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20年。
48.C【解析】《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以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名義設立資金專用賬戶,專戶存儲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
49.A【解析】《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財政部負責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財務監管。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的年度收支計劃和決算報財政部批準。
50.A【解析】《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非結算會員向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由期貨交易所從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賬戶中劃撥。
51.B【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擬免除首席風險官的職務,應當在作出決定前10個工作日將免職理由及其履行職責情況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52.A【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調整高級管理人員職責分工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53.A【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收受商業賄賂或者利用職務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任職資格。
54.D【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風險控制指標標準是指:(一)凈資本不低于12億元。
55.B【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全面結算業務的期貨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以下標準:(二)客戶權益總額與其代理結算的非結算會員權益或者非結算會員客戶權益之和的6%。
56.C【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方式報送風險監管報表。期貨公司應當保留書面風險監管報表,相應責任人員應當在書面報表上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該報表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5年。
57.D【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從業資格考試。
58.B【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取得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者被注銷從業資格的人員連續2年未在從事期貨經營業務的機構中執業的,在申請從業資格前應當參加中國期貨業協會組織的后續職業培訓。
59.D【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的股東有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行為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責令其轉讓所持期貨公司的股權。
60.C【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在對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利用內幕信息從事期貨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期貨交易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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