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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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股票發行公告
1、發行公告的披露的內容
2、發行公告披露的特點
一、發行公告的披露
在股票發行獲得批準后,承銷商應當在公開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公告刊登在至少一種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并應當于承銷期內將該發行公告在各發售網點全文張貼。
二、發行公告的內容
發行公告是承銷商對公眾投資人作出的事實通知。其主要內容如下:
1.提示;
(1)本次發行股票及其發行方案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具體文件的批準。
(2)本公告僅對認購發行公司股票的有關事項和規定,向社會公眾作簡要說明。
(3)其他需要在提示中說明的情況。
2.發行額度、面值與價格;
3.發行方式;
4.發行對象;
5.發行時間和范圍;
6.認購股數的規定;
7.認購原則;
8.認購程序;
9.承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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