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核算的基本規范 |
第 4 頁:第二節 填制、審核會計憑證和登記會計賬簿的基本要求 |
第 8 頁:第三節 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
第二節 填制、審核會計憑證和登記會計賬簿的基本要求
各單位在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時,必須以會計憑證為依據。
會計憑證按其來源和用途,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
一、原始憑證(單據)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一)原始憑證基本要素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作為記賬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要素:
1.憑證的名稱。
2.填制憑證的日期。
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并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5.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6.經濟業務內容。
7.經濟業務的數量、單價和金額。
此外,原始憑證一般還需要載明憑證的附件和憑證的編號。
【2008年•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應當作為原始憑證構成要素的有( )。
A.填制憑證的日期
B.經濟業務的內容
C.填制憑證單位的領導簽章
D.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答案]ABD
(二)填制原始憑證的要求★
填制原始憑證必須符合會計法規、制度的規定,做到內容真實、項目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
具體要求有:
1.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的金額必須相等。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的公章。
3.一式幾聯原始憑證,應當注明各聯的用途,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有復寫功能的除外)套寫,并連續編號。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
4.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款發票代替收據。
5.職工出差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后。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回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憑據。
【2009年•判斷題】職工出差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后作為記賬依據。收回借款時另開收據或退回借據副本,不能退還原借款憑據。 ( )
[答案]對
6.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記賬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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